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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马 (002122 天马股份) | 投资者一审判决胜诉 + 判赔比例达75% + 杭州中院管辖 + 业绩持续向好
更新时间:2022-01-26 | 阅读次数:[6975]
公司全称: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122
索赔理由: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提起赔偿诉求
目前状态:正式起诉阶段(征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共同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在2016年12月3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天马(002122)股票,并于2018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目前律师已代理正式起诉。
二、案情背景
2018.4.27,ST天马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证监会决定正式启动立案调查。
2018.4.27,徐茂栋(ST天马的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事长)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证监会决定正式启动立案调查。
2019.7.10,ST天马公告称,近期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进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83号)。
2019.11.5,ST天马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20号)。
三、目前索赔进展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ST天马(002122)既已收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说明其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已被中国证监会正式认定,违法、违规行为证据确凿,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已可以正式启动,已无悬念。
已经代理多批次投资者向ST天马(002122)起诉索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指出,证监会的一纸行政罚单,只是引发投资者提起民事索赔的前奏和依据,在证券索赔领域,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是并行不悖的,接下来,ST天马(002122)如何面对众多投资者的诉讼,才是“重头戏”。律师认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已经大概率具有索赔权,在此之前,各家律师机构代理的多批次投资者,已经向杭州中院提交了立案,并且目前案件已经进入了实质性审理阶段。
宋联民律师认为,作为上市公司和公众公司,ST天马(002122)的信息披露理应严谨、全面,慎重,但实际上却对徐茂栋及其控制的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天马股份8.96亿元和关联交易的情况秘而不宣,造成投资者长期“信息不对称”,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可谓是“难辞其咎”,其收到证监会的罚单也是罚当其过。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
2020年第二季度,针对中小股东已经提起的这一系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ST天马(002122)还曾经向杭州中院提起“管辖权异议”,认为公司已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迁至北京市海淀区,在杭州已不设置办公场所与派驻办公人员,因此应将案件移送至北京市第一中院审理。但最终浙江省高院裁定杭州中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杭州中院办理证券索赔类案件效率较高,近期该法院还圆满处理了投资者与祥源文化(及赵薇等)之间的证券索赔系列案,本律师所代理的该批案件的判决赔付率为接近100%,调解赔付率为90%(调解率最高),并且已经全部实际赔付到位。
2020年12月3日,ST天马(002122)在《和解协议书》的公告中披露了股民索赔新增纠纷案,新增涉诉金额合计约10699712.68元。
2021年3月22日,投资者起诉天马股份的部分索赔案件,已经在杭州中院开庭。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本案的虚假陈述实施日与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2021年7月29日,ST天马(002122)公告称,已收到投资者杨谦诉公司虚假陈述示范案一审判决书,杨谦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要求公司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 4,503,730.52 元及案件诉讼费;针对该案件,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收到浙江省杭州中院(2020)浙 01 民初 26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向投资者支付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等损失共计3,386,185.83 元,公司已在 2020 年年度报告中针对此案预计要承担的赔偿金额计提了营业外支出-预计损失。
宋联民主任认为,根据杭州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天马公司应对该投资者赔偿,赔付比例高达75.19%,且天马公司目前已做好赔偿准备,对于投资者索赔来说是利好消息,本律所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后期也将陆续下达判决书。此外,根据法院示范诉讼指导意见,示范判决生效后对平行案件具有引领作用,因此,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应积极参与诉讼索赔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投资者应当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ST天马系列案的法定管辖地是杭州中院。该院办理证券索赔类案件效率较高,圆满处理了投资者与祥源文化(含赵薇等)之间的证券索赔系列案,本律师所代理的该批案件的判决赔付率为接近100%,调解赔付率为90%(调解率最高),并且已经全部实际赔付到位。起诉索赔时,投资者除了需要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投资者参加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浏览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免费咨询律师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和 印花税,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最新一批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广大投资者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起诉,ST天马(002122)将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目前各地的投资者仍在陆续联系我们办理诉讼索赔。
四、最新财报
2021年10月29日,ST天马发布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5.667亿元,同比增长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8亿元,同比上升40.11%;扣非净利润40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7.41亿元。
2022年1月28日,ST天马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为6.8亿元—8.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7,500万元。
公司业绩持续盈利,净资产充裕,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后期胜诉后实际获赔概率。
五、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也可以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页,进行在线咨询或留言,或者拨打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全国服务热线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您不需要亲自出庭,只需要花费准备索赔资料的时间,后期律师将为您全权代理,案件有动态时律师将主动致电联系您。在您收到上市公司赔付款前,不需要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索赔胜诉后,上市公司赔偿款将直接拨付到您的银行卡中。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六、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七、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ST天马(002122)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赴 杭州中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可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八、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在2016年12月3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天马(002122)股票,并于2018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目前律师已代理正式起诉,部分投资者已参与索赔登记。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