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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新制药(688189)| 证监会立案调查,已连亏四年+立案后2个交易日累计跌幅30%+终止 4.8 亿重组项目+五年计提坏账超6亿+财务问题频现+长沙中院管辖投资者索赔案!
更新时间:2025-10-10 | 阅读次数:[6066]
公司全称: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88189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索赔征集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凡在 上市后 至 2025.9.30 买入南新制药(688189)股票,且在 2025.9.30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即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机构,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二、案情背景
25.9.30晚间,南新制药公告称,公司已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这意味着证监会已锁定南新制药违规的证据线索,接下来待事实全部查清,再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处罚决定。
三、证券律师分析
南新制药,位于湖南浏阳,2020年3月在科创板上市,是湖南省首家登陆科创板的药企,专注于抗病毒、传染病防治及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领域药品的研发、产销,控股股东是湖南省国资委所属的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南新制药拥有以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为代表的创新药产品,是国内首个上市的抗流感1.1类创新药,曾获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支持;在研管线丰富,有22个在研新产品,包括7个1-2类创新药项目;公司研发投入占比高,2023年研发投入在营收占比达12.51%。
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表示,2025年9月30日晚间,南新制药公告称,公司因涉嫌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但这并非孤立的事件。其实早在 2023 年,南新制药就因未对 2021 年初发生的 6664.17 万元含税销售退回进行追溯调整,导致 2020 年营收虚增 5897万(占当年营收 5.42%),且已被湖南证监局出具责令改正措施;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高管同步被出具警示函。 2025 年 4 月公司自查又曝出新问题:2023 年提前确认2453万收入,导致当年营收虚增 3.4%,并需更正 2023 年至 2024 年多份定期报告,被认为是此次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关键线索。这种 “屡查屡犯” 的财务问题,已严重违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更值得警惕的是,2025 年 9 月下旬,南新制药第二大股东在立案调查前 5 天宣布顶格减持 3% 股份,被市场解读为 “信息泄露、精准出逃”,进一步加剧股价波动与投资者恐慌。再叠加公司终止 4.8 亿元资产重组、营收从峰值暴跌 94%、五年计提坏账超 6 亿元等经营乱象,公司隐藏的违规行为已与投资者损失形成直接关联。
此外,南新制药正面临严峻的退市风险,目前公司上半年营收仅6000多万元,且亏损态势未能扭转,全年营收能否突破1亿元大关存在极大不确定性。若公司2025年营收低于1亿元且继续亏损,将直接触发科创板强制退市条件。

宋联民律师认为,证监会立案消息公开后,第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 10月 9日,南新制药以20cm跌停开盘,报跌停价9.1元/股,跌幅高达19.96%。立案后股价跌幅明显,说明二级市场对该股涉嫌违规反应明显,这也正符合“索赔新规”所确立的“一只可索赔股”的股价起落指征。
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而言,南新制药未按规定披露违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公司利益,并且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损害了众多股民的权益。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受损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
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 (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和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 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包括信用账户的融资成本) 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至今数十只股票的胜诉判决结果显示,法院审判实务对此已经明确。
四、最新财报
“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即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南新制药的赔付能力问题。
从2021年开始,南新制药已连续4年亏损,2021-2024年归属净利润分别为-1.62亿、-0.79亿、-0.11亿、-3.57亿。2024年,南新制药营收2.63亿,相较2020年的10.29亿“缩水”74%。2025 年上半年,公司营收仅 6184万,同比下降 71.28%,净亏损 4000万。另外,公司应收账款问题严重,2022年帕拉米韦营收7亿,但应收账款高达7.3亿。2024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8亿。
2025年一季度流动比率225.01,速动比率204.30,均高于行业均值(流动比率270.30,速动比率212.37),显示短期偿债能力尚可。但2025年中报显示,流动比率降至2.58,速动比率降至2.34,这说明流动性在快速收缩。
货币资金/短期带息负债,公司这一比率为2.51(而行业均值是2.63);2025年中报显示货币资金仅4.4亿,而短期借款达1.5亿。若完成4.8亿元收购,货币资金将耗尽,无法覆盖短期债务。目前收购项目已被叫停。2025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周转率2.89次(行业均值4.52次),中报进一步降至0.45次,回款周期延长,占用大量营运资金。存货周转率从2024年一季度的6.19次骤降至2025年一季度的2.88次,中报再降至0.63次,存货占比总资产从2.45%升至5.2%,存在较大的减值压力,并且2024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3.25亿,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为2.84亿,大额资产减值压力持续。
短期负债压力大,带息负债规模从2.19亿(2024年报)降至1.48亿(2025年中报),但仍然均为短期,没有长期债务缓冲,再融资的压力非常集中。
目前,南新制药资产负债率22.17%,净资产约8.3亿,且无司法强制执行未果的失信状态(如下图)。
总体来看,公司净资产尚算充裕,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后期胜诉后实际获赔概率,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不必再犹豫。
即使后期该股股价上涨(短期较难),受损投资者所持股份抛售获利,仍然不影响本次索赔、判赔与获赔。从索赔的法理角度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双份”。
五、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延安必康、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东方网力、雅本化学、天马轴承、欢瑞世纪、海越能源(两次违规的索赔均胜诉)、广东榕泰、启迪环境、华虹计通、北京文化、中毅达、广州浪奇、仁东控股、柏堡龙、罗平锌电、宁波东力、中创环保、冠福股份、鹏欣资源、文化长城、聚龙股份、每日互动、跨境通、维维股份、宏图高科、广东明珠、四环生物、三盛教育、上实发展、华鼎股份、亿阳信通、上海电气、昊华能源、超讯通信、东方海洋、新研股份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均可在本官网搜索上述胜诉案例】。
自从南新制药2025.9.30晚间曝出被立案调查,接连有投资者咨询律师索赔事宜,证券维权团队正在紧锣密鼓解答客户咨询,为投资者办理索赔登记手续,并提示立案准备材料。符合索赔登记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与律师助理或者宋联民主任直接联系。律师收到咨询后会及时与您沟通案情。
六、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均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七、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 南新制药(688189)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接下来赴长沙中院 办理立案、开庭审理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凡在 上市后 至 2025.9.30 买入南新制药(688189)股票,且在 2025.9.30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即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