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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邦高科(603398)| 公司同日收到立案调查及监管措施决定+两次会计差错更正+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高达0.6亿+南昌中院管辖
更新时间:2025-07-29 | 阅读次数:[2156]
公司全称: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398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索赔征集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一是凡在 2025.1.25 至 2025.4.29 买入沐邦高科(603398)股票,且在 2025.4.29 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二是凡在 上市后 至 2025.2.28 买入沐邦高科(603398)股票,且在 2025.2.28 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三是凡在 上市后 至 2025.7.25 买入沐邦高科(603398)股票,且在 2025.7.25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机构,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二、案情背景
2025.1.23晚间,沐邦高科发布《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2025.2.28晚间,沐邦高科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2025.4.30晚间,沐邦高科发布第二次《会计差错更正公告》。针对沐邦高科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调整。
2025.7.25晚间,沐邦高科发布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该决定书查明沐邦高科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此前披露的相关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四、年度报告等披露文件存在错误。
2025.7.25晚间,沐邦高科发布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锁定沐邦高科的违规线索,接下来待违规事实全部查清,再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
三、证券律师分析
公开信息显示,宁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沐邦高科”,股票代码:603398),是以光伏新能源为主业的民营科技型上市公司。沐邦高科以总部为核心管理主体,通过科技创新和资本驱动,大力发展光伏新能源产业。
2025年7月25日,沐邦高科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及监管措施决定。
宋联民律师分析,沐邦高科在2025年3月和4月公司两次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反映出此前财务信息的不准确。
2024 - 2025年期间,沐邦高科存在通过供应商转账资金至关联方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具体是以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的方式,通过第三方向股东及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截至2025年6月,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额达6465.63万元,其他关联方经营性资金余额为3526.25万元,却未按规定披露。并且,2024年年度报告中6项文件存在多数错误。对此,监管部门已对控股股东以及相关责任人出具了警示函和三年整改要求。
从公司发展现状来看,沐邦高科面临着巨大的困境。2025年4月30日发布的2024年年报显示,沐邦高科全年营业总收入仅为2.77亿元,同比下降83.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2亿元,同比下降4208.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更是低至-14.07亿元,同比下降13266.94%。
沐邦高科的两大核心业务,即硅片及硅棒业务、玩具业务均表现疲软。光伏业务方面,2024年光伏行业激进的产能扩张导致供需失衡,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行,沐邦高科的硅片及硅棒业务遭受重创,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9亿元,大幅下滑,且毛利率为 - 57.90%,同比下降75.31个百分点 ,成本控制面临巨大压力。虽然第四季度毛利率达到481.21%,但主要是极低基数效应,并非业务实质性改善,行业未来前景不明朗,沐邦高科调整空间有限。
玩具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54万元,同样大幅下降,市场竞争激烈、需求疲软,沐邦高科在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方面不足,对整体业绩贡献微弱。从财务数据可以看出,沐邦高科期间费用为2.59亿元,期间费用率高达93.39%,运营效率存在严重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又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变更为*ST沐邦。
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表示公布证监会立案消息后的首个交易日(2025 年 7 月 28 日),二级市场作出灵敏反馈,开盘即一字跌停,全天封死跌停板,最终收于 4.69 元,较前一交易日(7 月 25 日)收盘价 4.94 元下跌 5.06%。股价跌幅明显,说明二级市场对该股涉嫌违规反应明显,这也正符合“索赔新规”所确立的“一只可索赔股”的股价起落指征。
宋联民律师认为,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而言,沐邦高科未按规定披露违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公司利益,并且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损害了众多股民的权益。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受损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
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 (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和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 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 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多只股票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四、最新财报
本文设置的“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也就是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沐邦高科的赔付能力问题。
2025年一季度报告显示,沐邦高科营收6028万元,同比增长59.28%;归母净利润减少9949万元,总体来看,公司净资产尚算充裕,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后期胜诉后实际获赔概率,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不必再犹豫。
即使后期该股股价上涨,受损投资者所持股份抛售获利,仍然不影响本次索赔、判赔与获赔。从索赔的法理角度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双份”。
五、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延安必康、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东方网力、雅本化学、天马轴承、欢瑞世纪、海越能源(两次违规的索赔均胜诉)、广东榕泰、启迪环境、华虹计通、北京文化、中毅达、广州浪奇、仁东控股、柏堡龙、罗平锌电、宁波东力、中创环保、冠福股份、鹏欣资源、文化长城、聚龙股份、每日互动、跨境通、维维股份、宏图高科、广东明珠、四环生物、三盛教育、上实发展、华鼎股份、亿阳信通、上海电气、昊华能源、超讯通信、东方海洋、新研股份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均可在本官网搜索上述胜诉案例】。
自从沐邦高科2025.7.25晚间曝出被立案调查,接连有投资者咨询律师索赔事宜,证券维权团队正在紧锣密鼓解答客户咨询,为投资者办理索赔登记手续,并提示立案准备材料。符合索赔登记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与律师助理或者宋联民主任直接联系。律师收到咨询后会及时与您沟通案情。
六、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均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七、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沐邦高科(603398)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接下来赴 南昌中院 办理立案、开庭审理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一是凡在 2025.1.25 至 2025.4.29 买入沐邦高科(603398)股票,且在 2025.4.29 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二是凡在 上市后 至 2025.2.28 买入沐邦高科(603398)股票,且在 2025.2.28 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三是凡在 上市后 至 2025.7.25 买入沐邦高科(603398)股票,且在 2025.7.25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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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