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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微电子(600360) | 证监会已立案调查 + 两个审计结论均为“非标”,其中内控被否 + 实控人、董事长与控股股东均被投诉,14.8亿资金去向成谜,7次延期回复监管函,股价遭遇“十连跌停” + 投资者索赔案件归长春中院管辖
更新时间:2024-05-17 | 阅读次数:[4832]
公司全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360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起诉准备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凡在 2016.4.23 至 2024.4.29 之间买入华微电子股票,且在 2024.4.29晚间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机构,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二、案情背景
2023.9.26晚间,华微电子发布《关于信访投诉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实控人曾涛、控股股东“上海鹏盛”、董事长夏增文遭举报,被认为“长期通过“上海奔赛” 等主体,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大额资金,涉嫌配股欺诈发行,已披露的监管工作函回复内容有数据不实”。
2024.1.18晚间,公司收到《警示函》:由于公司在上述《工作函》的回复期届满后,七次申请延期回复,并且迟至2023.11.11才披露《回复公告》但仍未按照要求提供银行流水等资料,且截至2024.1.15仍未提供。据此,公司未及时回复监管函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按监管要求及承诺时限提供相关文件,再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2024.4.29晚间,华微电子发布《2023年内控审计报告》:因合计14.8亿的两起风险事项,导致公司内控失范、失效,审计机构缺乏相应审计证据,遂出具“否定意见”版的“非标”审计结论。
2024.4.29晚间,华微电子发布《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因合计14.8亿的两起风险事项,导致公司内控失范、失效,审计机构缺乏相应审计证据,遂出具“保留意见”版的“非标”年报审计结论。
2024.4.29晚间,华微电子发布《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因2023年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自5月6日起股票简称变为“ST华微”, 日涨跌幅限制为5%,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2024.5.16晚间, 华微电子已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决定展开立案调查——这意味着证监会已锁定华微电子的违规线索,接下来待违规事实全部查清,再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处罚决定。
2024.6.29,华微电子在《年报非标审计意见事项的自查报告》中,就市场传闻“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为他人代持股份未及时披露”一事,作出正面回应:“经公司与曾涛先生沟通,曾涛先生自称其不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真正的实际控制人尚不知晓,目前股份仍处于代持状态。”如果曾涛的声明属实,那么华微电子长期以来对外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就存在误导,证监会后续可能会对华微电子实控人代持行为作出违规认定和处罚。
三、证券律师分析
华微电子1999年成立,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功率半导体器件设计研发、芯片加工、封装测试及产品营销,目前公司总市值36.3亿,控股股东为“上海鹏盛”(目前持股比例22.32%),实控人为曾涛(在上海鹏盛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对上海鹏盛持股13.16%)。
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表示, 今年的“五一妖股”特别多,众多股票在年报季被监管部门盯上。华微电子上市后,净利润未发生过亏损,基本面很好,2023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和内控被否也是多年首次。此次年报非标主要是两项:工程资金问题、预付款去向问题
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10.6亿(即造价成本为10.6亿),但其中未结算的供应商款项余额为5个亿。对此,公司本来应当积极提供审计证据,证明这个5个亿的详细情况,但憾未提供,导致审计机构怀疑“相关交易究竟有无交易实质”。并且这一风险事项非但影响财报审计,还直接连累“内控”被否,虽然此处的审计结论言简意赅,未展开描述,但意犹未尽,可知事情背后的严重程度。
至于第二项,预付款问题,宋联民律师认为,2023 年,华微电子发生大额退货,理应收回预付的采购款,但迟迟未能收回,并且以前支付的采购款,迄今迟迟未收到货,这部分存疑资金共计9.8亿。这9.8亿究竟涉及什么样的交易,有无交易实质——公司未提供相关审计证据,导致审计机构“难为无米之炊”,结论就是“无法有效审计”。
华微电子内控“被否”完全是人为因素造成,投资者由此获得索赔权,并且内控“被否”之后如整改不到位,按照国九条新规,将考虑强制退市风险。公司现阶段核查的与相关方大额资金流出金额为81.4亿、流入金额为68.5亿(悬殊12.9亿),这说明此前一直被诟病的实控人曾涛、控股股东“上海鹏盛”、董事长夏增文等,长期通过供应商上海奔赛“占用公司资金”的疑点,并非空穴来风,接下来随着最后一家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的交易清单“拉出来”之后,真相也会最终浮出水面。
宋联民律师认为,72岁的董事长夏增文的个人问题也引发关注,其因“身体原因”,自去年11月起就开始治疗和休养,无法正常履行董事长职责,并且公司一直未能与其取得直接电话联系,这也引发广泛猜测,公司在4月1日对其身体情况进行公开披露。自从公司在A股上市,夏增文即一直担任董事长。功,当仁不让;责,恐怕也会责无旁贷。
目前,华微电子涉嫌违规,已经引发投资者大面积咨询索赔。
5月6日,节后开盘,华微电子连续一字跌停,到5月17日已经录得10个一字跌停,报4.32元,巨量封单74万手,折合3.2亿,当日收盘价3.7元,较年初的7.2元高点,跌幅达50%,距离2023年的高点8.49元,股价与市值均已蒸发近60%。这说明华微电子在年报公布后,股价对“年报被保留意见”以及“内控被否”以及变为“戴帽子股”有明显反应,正说明二级市场对该股涉嫌违规且被“揭露”反应明显,而这也正符合“索赔新规”所确立的“一只可索赔股”的股价起落指征。
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而言,华微电子年报大跌,且涉嫌因人为因素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众多投资者在年报发布后遭受股价跌落,招致损失。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受损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
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 (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和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 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 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2023年多只股票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四、最新财报
本文设置的“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也就是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华微电子的赔付能力问题。
从营收和利润看,公司2023年营收17.4亿,同比下降10.8%;实现归母净利润0.37亿,同比下降36.2%。
从资产方面看,2023年末总资产70.75亿,应收账款为4.8亿;现金流方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2亿(2022年为4.9亿),减少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2023年约为16.4亿,2022年约为20亿)。
目前华微电子市值仅35.6亿,资产负债率53.6%,净资产亦有32.8亿,对于索赔者来说,净资产充裕。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即使后期该股股价反涨,所持股份抛售获利(短期内较难),仍然不影响本次索赔、判赔与获赔。从索赔的法理角度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双份”。
五、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延安必康、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东方网力、雅本化学、天马轴承、欢瑞世纪、海越能源、广东榕泰、启迪环境、华虹计通、北京文化、中毅达、广州浪奇、仁东控股、柏堡龙、罗平锌电、宁波东力、中创环保、冠福股份、鹏欣资源、文化长城、聚龙股份、每日互动、跨境通、维维股份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可在本官网搜索上述案例】。
自从华微电子2024.4.29晚间曝出因人为因素导致内控“被否”版审计结论,接连不断有投资者咨询律师索赔事宜,证券维权团队正在紧锣密鼓解答客户咨询,为投资者办理索赔登记手续,并提示立案准备材料。符合索赔登记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与律师助理或者宋联民主任直接联系。律师收到您的咨询后会及时与您沟通案情。
六、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均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15%)支付律师费用。
七、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华微电子(600360)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接下来赴 长春中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凡在 2016.4.23 至 2024.4.29 之间买入华微电子股票,且在 2024.4.29晚间 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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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115008800(微信已满)、13913007800(可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