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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002689)| 证监会已立案调查 + “扣非净利润”是勘误还是刻意隐瞒成疑 + 有历史前科,多年出现信息披露违规 +四年连亏,题材响亮但未引爆业绩 +沈阳中院管辖投资者索赔案件

更新时间:2024-05-02 | 阅读次数:[6284]



公司全称: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689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起诉准备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一、索赔条件

 (1)凡在 2020.4.22 2023.9.10 之间买入远大智能股票,且在 2023.9.10晚间 仍然继续持有者;

 (2)凡在 2024.4.30 之前买入远大智能股票,且在该日晚间仍然持有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均可加入索赔,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机构,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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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案情背景

24.1.24晚间,远大智能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将扭亏为盈,其中“扣非净利润”约为0.12亿至01.8亿之间。

24.4.8晚间,远大智能发布《以房抵债的公告》,声明为减少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公司与云南城乡建投签订了《抵款协议书》,约定云南城乡建投将其名下的5套房产作价576万,分偿2013、2015、2017年的陈旧债务。

24.4.9晚间,深交所发出《关注函》,对“云南城乡建投已连续12月内已通过以房抵债方式偿还十笔欠款,预计增加公司税前利润1474 万,占最近一期净利润10%以上”表示关切。

24.4.22晚间,公司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对众所周知的“扣非净利润”下调至400万-600万区间。

24.4.23晚间,公司再收《关注函》,深交所再次要求公司倒查、自查最近三年各项“扣非计算”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存在错漏情形,是否需要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24.4.30晚间,公司已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这意味着证监会已锁定远大智能的违规线索,接下来待违规事实全部查清,再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

三、证券律师分析 

2001年成立的远大智能,原名“博林特”,是沈阳远大集团下属核心支柱产业之一,是集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保于一体的现代化专业电梯企业,通过欧盟CE、俄罗斯EAC、韩国KC以及北美CSA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产品标准认证。近年来,公司业绩不佳,已连续四年亏损合计2.65亿,股价和市值近5年已近腰斩:股价从2018年初5.7元跌倒现在不足3元,市值目前仅为31亿元。

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表示,远大智能,近期因为“扣非”这一常识性问题遭遇严重尴尬,甚至引发证监会立案调查,或深入挖掘出公司其他连锁违规或隐瞒事项。“扣非净利润”是指通过财报数据扣除非经常性的、偶发性的、非主营业务的收益,向投资者提供一个主营业务的净利润指标。但今年1月25日,远大智能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扣非净利润”为1222万至1822万,但近三个月后却大幅下修业绩。在4月22日发布的修正公告中,远大智能预计2023年度“扣非净利润”约400万至600万,较最初的预计数据下修幅度超过六成。对于业绩修正原因,远大智能在公告中解释称,主要是因为对相关交易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理解不透彻,导致交易损益列报有误,以致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有误。

宋联民律师认为,公司在“盈亏线”附近精修业绩,不排除人为操弄数据,毕竟本次“以房抵债”预计增加公司税前利润1474 万,并且占最近一期净利润10%以上,占比较重,不排除上市公司利用年报数据粉饰业绩,给股民带来投资风险。

4月30日晚间,远大智能发布证监会立案调查消息后,股价有明显反应。 5月6日早间,远大智能开盘跌停,直至收盘也未能打开跌停板。当日共成交15.29万手,成交额为4540万元,换手率为1.47%。当晚收盘报于2.97,下跌10%这说明二级市场对证监会出手调查的反应十分明显,而这也正符合“索赔新规”所确立的“一只可索赔股”的股价起落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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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联民律师认为,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而言,远大智能在“扣非”的简单问题上做文章得不偿失,如系造假,则显属笨拙。本次涉嫌严重违规,对距离2023年初的阶段性高点已经跌去50%的市值可能进一步造成伤害,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也难辞其咎,众多投资者的权益由此遭受股价跌落、招致损害。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受损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

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 (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 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 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2023年多只股票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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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最新财报 

   本文设置的“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也就是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远大智能的赔付能力问题。

    2023年远大智能营收13.4亿,同比增长35.2%,归母净利润为3101万,同比扭亏为盈,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亿,同比转正,资产负债率为38.82%,同比下降3.38%,销售毛利率为22.9%,同比上升2.8%,基本每股收益0.03元,同比转正,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为2.7%,同比转正;存货周转率为2.5次,同比上升0.9次,总资产周转率为0.69次,同比上升0.2次;销售费用约1.6亿,管理费用约7547万,财务费用约-378万。公司主营为直梯、扶梯、电梯安装及维保费、配件、其他、材料、零部件销售、机器人自动化设备、加工费,分别实现营收9亿、1.9亿、1.8亿、4233万、1512万、456万、109万、16万。公司研发总费用4498万,研发费用占营收比3.4%,同比下降1.45%。

    2024年一季度,远大智能总营收1.94亿,同比上涨5.39%,归母净利润为负0.42亿,同比下跌87%,扣非净利润负0.4亿,同比下跌70%。财务方面,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升,现金获取能力、成长能力有所下滑,其中核心利润同比下跌6.55%,利润总额下降72.35%,毛利率从去年的16.59%上涨到今年的22.35%。偿债能力较好,资产负债率从43.43%下降到39.48%。

目前远大智能净资产11亿,对于索赔者来说,净资产尚充裕。最近四个季度,股东户数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截至目前共有7.34万户股东。股民数量尚可观,彰显投资者对该股后市潜力仍报信心。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即使后期该股股价上涨,所持股份抛售获利,仍然不影响本次索赔、判赔与获赔。从索赔的法理角度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双份”。

  五、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延安必康、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东方网力、雅本化学、天马轴承、欢瑞世纪、海越能源、广东榕泰、启迪环境、华虹计通、北京文化、中毅达、广州浪奇、仁东控股、柏堡龙、罗平锌电、宁波东力、中创环保、冠福股份、鹏欣资源、文化长城、聚龙股份、每日互动、跨境通、维维股份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可在本官网搜索上述案例】。

自从远大智能2024.4.30晚间曝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接连不断有投资者咨询律师索赔事宜,证券维权团队正在紧锣密鼓解答客户咨询,为投资者办理索赔登记手续,并提示立案准备材料。符合索赔登记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与律师助理或者宋联民主任直接联系。律师收到您的咨询后会及时与您沟通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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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均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15%)支付律师费用。

  七、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远大智能(002689)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接下来赴 沈阳中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1)凡在 2020.4.22  2023.9.10 期间买入远大智能股票,且在 2023.9.10晚间 仍然继续持有者;

(2)凡在 2024.4.30 之前买入远大智能股票,且在该日晚间仍然持有者。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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