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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旅联合(600358)| 被立案调查+信披违法违规+逾期未偿还借款超50亿+近年多次被出具监管函+南昌中院管辖

更新时间:2023-12-22 | 阅读次数:[365]

  公司全称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358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索赔征集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一、索赔条件

凡在2023.12.21 买入国旅联合600358)股票,且在 2023.12.22晚间收盘时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机构,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国旅联合.png 

  二、案情背景

2023年12月21日,国旅联合(600358)公告称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国旅联合立案调查

  三、证券律师分析 

公开信息显示,国旅联合集团成立于1998年12月,2000年9月22日在上交所上市,是较早的一批旅游上市企业。主要业务板块包括互联网数字营销业务、旅游目的地投资开发及运营业务、个性化定制旅行服务业务。其中,互联网数字营销业务是公司当前主要的收入来源。截至2023年930日,国旅联合共有股东人数40663户。

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表示今年1月初,国旅联合曾发布公告,计划收购控股股东江旅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持有的多项股权资产。主要包括周边游服务、文旅综合服务及酒店经营管理三大类,涉及酒店度假村、航线运营、智慧文旅、文旅营销、会展策划等业务,消息传出后,公司股价一度出现震荡上涨。不过到了12月初,国旅联合又发布公告称,综合考虑当前外部环境与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决定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04年以来,国旅联合已连续19年扣非净利润亏损。在被江旅集团收购之后,近五年时间内,国旅联合的扣非净利润累计亏损2.91亿元。

如今,国旅联合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改善业绩。国旅联合表示,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开展各项工作,在现有业务板块上精耕细作、稳步发展,同时不断提高业务协同和整合、完善产业布局,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虽然立案告知书并未指出具体的违法违规事项,但依据证券法和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被立案调查之前,国旅联动股票出现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达成2天1跌停。12月22日,国旅联合盘中加速下跌,5分钟内跌幅超过2%,截至9点47分,报5.32元,不少投资者遭受损失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png

  宋联民律师认为,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而言,国旅联合未按规定披露大额关联交易的违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公司利益,并且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损害了众多股民的权益。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受损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

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 (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 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 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多只股票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第二十五条  图片1.png

  四、最新财报 

   本文设置的“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也就是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国旅联合的赔付能力问题。

2019年至2022年,国旅联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55亿元、5.22亿元、8.24亿元、5.65亿元,净利润-1.9亿元、1449.45万元、2526.6万元、747.4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2.02亿元、-1730.63万元、-3289.05万元、-2920.68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国旅联合实现营业收入3.9亿元,同比减少13.39%;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72.94万元、-1024.47万元,同比减少60.67%、1024.46%。总体来看,越早进行权益的维护越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后期胜诉实际获赔概率,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不必再犹豫。

   即使后期该股股价上涨,受损投资者所持股份抛售获利,仍然不影响本次索赔、判赔与获赔。从索赔的法理角度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双份”。

  五、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延安必康、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东方网力、雅本化学、天马轴承、欢瑞世纪、海越能源、广东榕泰、启迪环境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可在本官网搜索上述案例】。

自从国旅联合2023.12.21晚间曝出被下发立案调查书,接连不断有投资者咨询律师索赔事宜,证券维权团队正在紧锣密鼓开展资料审核,为投资者办理索赔登记手续,并准备立案材料。已有许多国旅联合的中小投资者拨打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全国服务热线咨询律师,符合索赔登记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与律师助理或者宋联民主任直接联系。律师收到您的咨询后会及时与您沟通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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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均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七、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国旅联合(600358)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接下来赴 南昌中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凡在 2022.12.21前 买入国旅联合(600358)股票,且在  2023.12.22 晚间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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