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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生态(000010)| 第三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 2022年净利润亏损近7亿,2023年未能扭亏 +年内多次被监管 + 深圳中院管辖此案

更新时间:2023-11-08 | 阅读次数:[4233]

   公司全称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010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索赔征集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一、索赔条件

 凡在 2023.11.3 之前买入美丽生态股票,且在 2023.11.3 晚间收盘时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事务所,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美丽生态.png 

   二、案情背景

 2023.11.3晚间,美丽生态公告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已收到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佳源创盛立案——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再一次”锁定美丽生态的违规线索,接下来待违规的事实全部查清,再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

   三、证券律师分析 

 美丽生态000010)主营业务涵盖市政、公路等领域,依托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及隧道专业工程等领域所具备的施工资质,并充分发挥下属区域经营单位的市场开发能力,持续拓展主营业务范围和项目资源。由于其所属节能环保、生态园林概念为近期的热点题材,机构和散户关注度较高。

 已成功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表示,这已经是美丽生态第三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第一次违规及调查可追溯至2016年,并于2019年被证监会正式处罚。第一次违规及处罚的详情:一、美丽生态在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对金沙湖项目、官塘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项目在2015年的收入预测的披露,不符合项目施工进展实况,存在误导性陈述。二、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开披露的《报告书(草案)》、《反馈意见的 回复》及更新稿、《报告书(修订稿)》和向证监会报送的《报告书(草案)》、《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更新稿、《报告书(上会稿)》中未如实描述八达园林已签订框架协议的最新进展,存在误导性陈述。三、未及时披露金沙湖项目终止的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四、2015年的年报对子公司八达园林盘盈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不当,导致2015年利润虚增1247万,占当年合并利润总额的21.32%,存在虚假记载。美丽生态第二次被证监会调查,已于2020年12月29日结案。

美丽生态目前被证监会第三次调查,并且近半年内,该公司曾因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债务重组和重大诉讼事项等行为,连收两份监管函。

 具体来看,8月15日,美丽生态收到的监管函显示,公司1月份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净利润为-2.5亿至-3.7亿。但在4月份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将2022年预计净利润向下修正为-4.9亿至-6.1亿。《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5.4亿。业绩预告与审计金额差异较大。

9月21日,美丽生态再次收到监管函,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与美丽生态建设、福建锦顺祥和贵州亿百达的债务重组事项;二是未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美丽生态建设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事项。

 另外,追溯到今年2月,深交所对控股股东佳源创盛给予通报批评处分。佳源创盛未及时披露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司法标记等信息,该部分股份合计达公司总股本33.84%。这一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4.5.4条之规定。宋联民律师认为,一年内多次因信息披露违规收到《监管函》,这凸显了美丽生态的企业内部治理能力问题。

胜2.jpg

宋联民律师认为,美丽生态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规定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而言,美丽生态的信息披露理应严谨、慎重,美丽生态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等违规情形,不仅直接损害公司利益,并且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被证监会调查乃至处罚也是罚当其过。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受损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

 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 (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 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 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2023年多只股票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第二十五条  图片1.png 

   四、最新财报 

   本文设置的“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也就是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美丽生态的赔付能力问题。

2023年以来,美丽生态营收持续下滑,净利润持续亏损。2023年前三个季度,美丽生态的营收分别为1.2亿、0.7亿、0.5亿;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3亿、-0.9亿、-0.5亿。三季报显示,佳源创盛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3.43亿股,占其所持股份100%,占公司总股本32.4%。9月8日,美丽生态的控股子公司美丽生态建设因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目前公司的流通市值为18亿,净资产约7亿,资产负债率约80%,近10年来,美丽生态的年度净利润总是小盈大亏,目前该股股价对比年初已跌去8%左右,即使后期股价上涨,受损投资者抛售获利,仍然不影响本次索赔、判赔与获赔。从索赔的法理角度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双份”,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不必再犹豫。

   五、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延安必康、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东方网力、雅本化学、天马轴承、欢瑞世纪、海越能源、广东榕泰、启迪环境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可在本官网搜索上述案例】。 

胜衡律师事务所.png

六、维权成本

自从美丽生态2023.11.3晚间曝出被证监会调查,接连不断有全国投资者咨询律师索赔事宜,证券维权团队正在积极为投资者办理索赔登记手续,并准备立案材料。符合索赔登记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与律师助理或者宋联民主任直接联系(联系方式在文末),律师会及时与您沟通案情。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均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18%)支付律师费用。

   七、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美丽生态(000010)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接下来赴 深圳中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凡在 2023.11.3 之前买入美丽生态股票,且在 2023.11.3 晚间收盘时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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