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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悦科技(603879)| 被立案调查+多次收警示函+“三亿无人机大单”+索赔征集中+福州中院管辖

更新时间:2023-10-18 | 阅读次数:[4036]

公司全称: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879

索赔理由:上市公司涉嫌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提起赔偿诉求

目前状态:索赔征集阶段(征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共同索赔)

诉讼时效:                                   

   

   一、索赔条件

(一) 凡在 2023.8.28-2023.9.17 期间买入永悦科技(603879),且在 2023.9.18晚间 收盘时仍然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二) 凡在 2023.10.11 前买入永悦科技(603879),且在 2023.10.12晚间 收盘时仍然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机构,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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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案情背景

   2023.10.11,永悦科技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三、证券律师分析 

公开资料显示,永悦科技成立于2011年,上市于2017年6月,传统主业为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的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2年2月,永悦科技向无人机领域进军,成立盐城永悦公司。

一直从事证券索赔案件代理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表示,公司因信披违法违规问题受到监管措施处理并非首次,且上次收到监管警示函就在今年8月,均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两份监管函分别对应两次违规。其一是永悦科技控股股东江苏华英持有逾6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于2023年1月8日被法院冻结,公司董事长陈翔2月6日知悉上述事项,但公司直至2023年4月26日才进行披露。其二是2020年和2021年因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两次错报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占2021年年报记载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5.69%。

8月27日,永悦科技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拟以3亿元(含税)向平舆畅达销售5000台无人机。9月18日,公司持有合同仅20多天就披露盐城永悦与平舆畅达解除上述无人机《销售合同》。随着双方解除合同,隐藏在《销售合同》背后的《补充协议》“浮出水面”。永悦科技签订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了《销售合同》《委托经营协议》的生效条件,需要在全部满足关于合同签署、政府委托、专项账户设立、20%款项支付等4个条件后,方可生效。然而,上述《补充协议》,永悦科技既未在2023年8月28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23年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

  宋联民律师认为,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而言,永悦科技信披违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公司利益,并且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损害了众多股民的权益。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受损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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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

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 (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 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 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2023年多只股票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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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最新财报 

  本文设置的“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也就是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永悦科技的赔付能力问题。

2023年8月30日,永悦科技发布《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营收1.475亿,归母净利润亏损1789万;公司总资产5.9亿,净资产4.9亿。公司净资产尚算充裕,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后期胜诉后实际获赔概率。即使后期该股股价上涨,受损投资者所持股份抛售获利,仍然不影响本次索赔、判赔与获赔。从索赔的法理角度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双份”。

   五、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延安必康、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东方网力、雅本化学、天马轴承、欢瑞世纪、海越能源、广东榕泰、启迪环境、中创环保(三维丝)、鹏欣资源、文化长城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可在本官网搜索上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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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维权成本

自从永悦科技被证监会立案,已有众多投资者联系宋联民主任,证券维权团队也正在紧锣密鼓开展资料审核,为投资者办理索赔手续,核算损失并准备立案材料。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与律师助理或宋联民主任直接联系(见文末),及时沟通案情,提供对账单即可立即测算“可索赔金额”。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均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七、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鸿达兴业(002002)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接下来赴 福州中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1)在2023.8.28-2023.9.17期间买入永悦科技(603879),且在2023.9.18收盘时仍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2)在 2023.10.11 前买入永悦科技(603879),且在2023.10.12收盘时仍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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