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索赔专题 /PROJECT LAW
- 经典案例更多
-
ST中安股票索赔(600...
十一前夕,宋联民律师代理的一批投资者诉中安科...
宝利国际股票索赔(300...
近期,本律师事务所又收到一批宝利国际投资者索赔...
- 动态展示更多
-
- 索赔资讯:多批次虚假陈述...
- 7月下旬以来,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陆续向法院递交...
- 索赔资讯:江苏胜衡律师事...
- 7月以来,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陆续向法院递交投资...
- 索赔速报:江苏胜衡律师事...
- 6月下旬以来,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陆续向法院递交...
新纶科技(002341) | 本所代理的首批新纶科技索赔案,二审圆满胜诉(二审维持一审高比例胜诉判决) + 上市公司后期如果拒付,律师将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众多投资者的胜诉金额超过100万元
更新时间:2023-07-12 | 阅读次数:[10632]
7月流火季,继一审投资者高比例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宋联民主任代理的众多投资者诉新纶科技(现更名为“新纶新材”)进行的二审诉讼,也迎来圆满的胜诉判决结果!
在该批次的二审判决书中,有胜诉金额超过400万元的客户,此前的一审判决,关于投资者的胜诉情况,可以在本律师机构(本网站)进行相关检索。
目前预判,新纶科技作为上市公司,确有赔付能力。但如果上市公司拒付,本律师机构将继续代理投资者向深圳市中级法院下属的执行局提起“强制执行”程序,后期能否实际获赔,将在此处更新内容,请投资者保持关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