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索赔专题 /PROJECT LAW
- 经典案例更多
-
ST中安股票索赔(600...
十一前夕,宋联民律师代理的一批投资者诉中安科...
宝利国际股票索赔(300...
近期,本律师事务所又收到一批宝利国际投资者索赔...
- 动态展示更多
-
- 索赔资讯:多批次虚假陈述...
- 7月下旬以来,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陆续向法院递交...
- 索赔资讯:江苏胜衡律师事...
- 7月以来,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陆续向法院递交投资...
- 索赔速报:江苏胜衡律师事...
- 6月下旬以来,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陆续向法院递交...
博天环境(603603)| 收到证监会处罚 + 5个年度财报追溯调整已被认定造假+ 巨额差错遭上交所问询+ 市值缩水严重 + 北京金融法院管辖此案
更新时间:2023-04-08 | 阅读次数:[3496]
公司全称: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603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索赔征集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一)凡在 2023.4.3 之前买入,且在 2023.4.3 晚间收盘时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登记。
(二)凡在 2018.4.28 至 2023.3.30 期间买入,且在 2023.3.30 晚间收盘时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正式参与索赔登记。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事务所,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二、案情背景
2023.4.3晚间,博天环境已收到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锁定博天环境的违规线索。
2023年12月9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4年2月2日,博天环境收到了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证券律师分析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曾是国内环保领域出发较早、积淀深厚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于2017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博天环境近两年遇到很多挫折,被ST、多次混改失败、业绩亏损面不断扩大、多名高管辞职、项目无疾而终、官司缠身等。
已代理众多股票成功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提示,博天环境的财务数据造假,可谓令人发指,且时间是从上市伊始的2017年一直到2021年,竟连续五年!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3.4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40%;虚增利润1.1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0.68%;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10.98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5.33%;虚增利润5.01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23.80%;2019年,虚减营业收入0.29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0.99%;虚减利润1.16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4.01%;2020年,虚减利润0.49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1.90%;2021年,虚减利润2.49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7.37%。
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的主要方式是通过虚假凭证、虚假业务往来协议等的虚假财务处理。去年年底发布的退市新规明确了4种证券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即首发上市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年报造假规避退市,以及“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重大财务造假退市量化指标。博天环境便是触及了“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组合指标。
此前,2023.3.31,*ST博天全体股东委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告《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提及,*ST博天根据相关规定,对2017年度至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 2022 年 1-3 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处理。调整后的数据显示,该公司只有2017年上市首年实现了盈利,且调整后该年度的归母净利润也才8406万,2018年到2021年连续4年,居然都是亏损状态。而对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鉴证报告显示,“公司盲目扩张导致战略错失、管理错位、资金错配,面临宏观政策调整,公司经营陷入困境。”
在发布该鉴证报告后,2023年4月3日盘中跌停,2023年4月4日开盘即跌停,2023年4月7日,*ST博天继续一字跌停,这是该股连续4个交易日跌停,最新股价为4.89元/股,总市值47.36亿元。宋联民律师认为,博天环境连续数日股价、市值下跌且已跌去近15%,这当然是由于所谓“巨额差错”被揭露,向市场传递了负面预期,接下来如果投资者对目前公司估值不认同或者对立案调查的现状较为悲观,股价继续走低的可能性仍然较大。参照其他股票的索赔经验看,这符合揭露日之后股价的正常走势,也符合索赔诉讼的股价指征,从这一点讲,投资者可以放心索赔。
除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在发布鉴证报告后,2023年3月31日,上交所也对公司发布了问询函及并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2022年在多方支持下,确定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每天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成的投资人联合体为重整投资人,进入了债务重整程序并取得了成功。通过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利用以股抵债方式清偿主要负债并引进重整投资人,增加了公司净资产,并使公司总股本从4.15亿股增至 9.69亿股,转增后公司股价未做调整,公司市值大幅增加。公司在一片叫好中,突然被立案调查,实在不是个好信号,还可能让投资者极大地不信任公司的既往披露。比如,身为“遗珠”——2017年的盈利状况是不是为了规避适用2020.12.31前三年连续亏损将被终止上市的规定?公司是否存在人为操纵结算时间来规避退市风险的现象?
宋联民律师认为,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而言,博天环境的信息披露理应严谨、慎重,博天环境的业绩变脸,不仅直接损害公司利益,并且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被证监会调查乃至处罚也是罚当其过。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受损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
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 (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和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 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 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多只股票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四、最新财报
本文设置的“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也就是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博天环境的赔付能力问题,根据该公司2023年财报预报,预计202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10.00 万元到 7,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96.86%到 95.62%。预计202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 5,190.00 万元到 7,15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03.02%到104.17%。
对于净利润的减少,博天环境解释,2022 年 12 月底公司完成重整,致使 2022 年度实现大额债务重组收益,本期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同比大幅减少。另外,扣非净利润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重整完成后经营情况得到有效改善,财务费用和期间费用等大幅降低。由财报可以看出公司净资产尚算充裕,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后期胜诉后实际获赔概率,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即使后期该股股价上涨,受损投资者所持股份抛售获利,仍然不影响本次索赔、判赔与获赔。从索赔的法理角度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双份”。
五、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延安必康、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东方网力、雅本化学、天马轴承、欢瑞世纪、海越能源、广东榕泰、启迪环境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可在本官网搜索上述案例】。
六、维权成本
自从博天环境2023.4.3曝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已有许多博天环境的中小投资者拨打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全国服务热线咨询律师,证券维权团队正在紧锣密鼓开展资料审核,为投资者办理索赔登记手续,并准备立案材料。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与律师助理或者宋联民主任直接联系,及时沟通案情。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均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七、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博天环境(603603)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接下来赴 北京金融法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一)凡在 2023.4.3 之前买入,且在 2023.4.3 晚间收盘时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登记。
(二)凡在 2018.4.28 至 2023.3.30 期间买入,且在 2023.3.30 晚间收盘时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正式参与索赔登记。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