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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300225)| 知名涂料企业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 连续两年亏损 + 高管负面消息缠身 + 上海金融法院管辖此案
更新时间:2023-02-04 | 阅读次数:[4709]
公司全称: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225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索赔征集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凡在 2021.6.15至2022.9.30 买入金力泰(300225)股票,且在 2022.9.30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正式参与索赔登记。
凡在 2022.4.30至2023.2.4 买入金力泰(300225)股票,且在 2023.2.4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正式参与索赔登记。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事务所,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二、案情背景
2023.2.3晚间,金力泰已收到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锁定金力泰的违规线索。
2023年12月5日晚间,金力泰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查清违法事实并公布了对金力泰及相关责任人的相应处罚。
2024年1月4日晚,金力泰(300225)公告,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证券律师分析
金力泰成立于1993年,前身为上海金力泰涂料化工有限公司——这是一家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外方是久负盛名的韩国NOROO集团。金力泰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于一体的高性能涂料上市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工程机械、工业部件以及建筑幕墙的防护与装饰。该公司于2011年5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自2011年上市以来,据可查的财务数据来看,该公司经营业绩起伏与行业周期波动一致,从未亏损。直到21年半年报显示公司营收高速增长利润却出现亏损,此后业绩时好时坏,但一直是亏损状态。
除了业绩亏损,该公司高管也一直负面新闻缠身。
金力泰的创始人吴国政,从2000年开始担任金力泰董事长并一路带领公司2011年在深交所成功上市,2016年4月才辞去董事长职务。
2018年1月,正值金力泰股价高位时,吴国政以10.94亿元将15%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宁夏华锦,并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宁夏华锦行使。
但是刚刚接手公司不到两年的控股股东,2019.11.13将其持有的宁夏华锦100%股权转让给刘少林实际控制的大禾实业,转让价5.07亿元。自此,金力泰实控人变成刘少林。宁夏华锦为何选择在入主金力泰不到两年后折价一半“贱卖”股份,有报道指出,大禾实业受让宁夏华锦所持金力泰股权,是经中间人介绍,实则履行的是一种代持关系。2022.11.11金力泰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才披露出此次实控人变更的更多细节,刘少林、刘小龙和大禾实业的幕后,依然是华锦资产。关于金力泰对该代持行为是否知情这一点,深交所下达了《关注函》,而公司回复“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令人奇怪的是,自从刘少林入主金力泰后,金力泰股价从5元左右一路飙升,于2020年11月下旬逼近25元,股价涨幅近5倍,成为当时的大牛股。但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自2020.11.24开始,金力泰股价便开始下跌,到同年12月14日发布刘少林遭刑拘消息时已接近“腰斩”,报12.31元。在此次案件公告前夕,2020.12.9,金力泰控股股东海南大禾突然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050万股,以当日股票交易均价15.38元来估算,海南大禾套现约3.2亿元。
2020.12.10,关于金力泰前述异常情况,有上海执法部门人士透露,从事场外配资和虚拟盘交易的资本大佬李跃宗被浦东警方控制;而金力泰是李跃宗深度参与的股票之一。2022.1.18,上海市公安局称2020年12月,浦东警方在侦办一起诈骗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犯罪链条。
此外,2022.8.23因未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及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金力泰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大禾收深交所监管函。2022年12月,金力泰董事长兼总裁袁翔、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还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原因竟是二位高管两次延期增持计划最终却仍未增持。
然而,在2024年1月4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金力泰的违法事实是金力泰子公司上海金力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参与浙江运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主导的虚构“黄金贸易业务”。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金力泰开展黄金贸易业务,实为资金融通业务。由此造成虚增2021年存货25798.96万元,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外收入1038.99万元,导致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次违规虚构15亿黄金贸易,对于涉案高管的申辩,上海证监局并未采纳,金力泰及相关5名责任人被罚550万。
宋联民律师认为,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而言,金力泰的信息披露理应严谨、慎重,而金力泰未按规披露信息的违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公司利益,并且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甚至处罚也是罚当其过。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受损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
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 (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和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 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 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多只股票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四、最新财报
本文设置的“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也就是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金力泰的赔付能力问题,目前该公司面临年报业绩的大考,具体盈利情况还需要等待预计四月份披露的年报。
该公司披露的三季报显示,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34亿元,同比增长6.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7.01万元,同比增长107.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1.52万元,同比增长101.86%。基本每股收益为0.0126元。与前两年相比,公司业绩扭亏为盈。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后期胜诉后实际获赔概率。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公司股东总数为20658户,应该有许多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即使后期该股股价上涨,受损投资者所持股份抛售获利,仍然不影响本次索赔、判赔与获赔。从索赔的法理角度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双份”。
五、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延安必康、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东方网力、雅本化学、天马轴承、欢瑞世纪、海越能源、广东榕泰、启迪环境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可在本官网搜索上述案例】。
六、维权成本
自从金力泰2023.2.3曝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已有许多金力泰的中小投资者拨打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全国服务热线咨询律师,证券维权团队正在紧锣密鼓开展资料审核,为投资者办理索赔登记手续,并准备立案材料。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与律师助理或者宋联民主任直接联系,及时沟通案情。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均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七、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金力泰(300225)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接下来赴 上海金融法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凡在 2021.6.15至2022.9.30 买入金力泰(300225)股票,且在 2022.9.30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正式参与索赔登记。
凡在 2022.4.30至2023.2.4 买入金力泰(300225)股票,且在 2023.2.4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正式参与索赔登记。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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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