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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高创意(002504)| 被立案调查 + 此前已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监管函 + 多位高管离职 + 管理制度落后

更新时间:2023-01-06 | 阅读次数:[3546]

   公司全称: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504

   索赔理由:上市公司涉嫌证券虚假陈述,股民做好索赔准备

   目前状态:索赔征集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一、索赔条件 

       2023.1.5之前 买入ST弘高(002504)股票,且在 2023.1.5晚间收盘时 仍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有希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机构,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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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案情背景 

    2023.1.5晚间,ST弘高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锁定ST弘高的违规线索,接下来待调查结束作出预处罚结论并且再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

        三、证券律师分析 

   弘高创意成立于1993年,2014年上市,成为大建设行业设计概念第一股(股票代码002504),现有员工700余名。弘高创意下设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简称弘高设计)、孙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弘高装饰)。

   一直从事证券索赔案件代理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表示 宋联民律师提示投资者,发布被立案调查消息后,1月6日早盘,ST弘高股价跌停,市值已跌去近5%,但其所属行业装修装饰却在上涨。当然这是由于证监会的调查向市场传递了负面预期,接下来如果投资者对目前公司估值不认同,股价继续走低的可能性仍然较大。参照其他股票的索赔经验看,这符合揭露日之后股价的正常走势,也符合索赔诉讼的股价指征,从这一点讲,投资者可以放心索赔。

   ST弘高在此次被证监会立案之前,先后收到证监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交所的《监管函》。22.11.25,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存在以下三个问题:治理制度体系陈旧未及时更新、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未按规定履职、未对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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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后,22.12.5,深交所《监管函》强调:”ST弘高审计委员会未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未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由上述处罚文件可以推断,弘高创意此次被立案调查,可能是涉嫌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证券虚假陈述行为。

  该公司在业绩方面,ST弘高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06亿元,同比下降31.39%;归母净利润亏损0.66亿元,同比增长45.14%。对于公司业绩不佳的情况,其认为主要由于市场环境影响以及结合公司运营实际情况,调整收缩布局以及因诉讼及帐户冻结等导致签约受阻导致。

  在公司管理方面,2022年11月,财务总监、三名独董同时辞职,而拟任独董都没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当时公监管层还请辞职的高管及独立董事说明任职期间是否发现公司存在异常事项或需要报告的事项。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突然”大幅增长,外界均质疑:是否符合行业及公司以前年度季节性规律?是否存在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财务总监和三个独董集体辞职又是否与此相关?

  而在二级市场上,ST弘高走势低迷,股价仅在2021年年末短暂突破“2元”关口,随后持续下滑,一直低价波动。此次被立案调查,预计又将使得该股股价进一步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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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索赔范围

宋联民律师认为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而言,弘高创意的信息披露理应严谨、慎重,弘高创意涉嫌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不仅直接损害公司利益,并且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被证监会处罚也是罚当其过。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受损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

  宋联民律师提示广大ST弘高受损投资者,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佣金印花税,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最新一批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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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最新财报

  本文设置的“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也就是投资者一旦以证券虚假陈述起诉上市公司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ST弘高的赔付能力问题。ST弘高目前面临着2022年年报业绩的大考。

  在10月31日,该公司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收入共计10574.71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6635.9万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835.69万元,同比大幅增长63.84%,占前三季度收入比达45.73%。2022年第三季度新签订单为6948万元,已中标未签约订单有5830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净资产不算宽裕,投资者目前无需再观望,可以积极联系我们加入索赔,早日取得债权后早日获赔!

  截至2022.9.30,公司股东户数为2.77万户,较上期有所增加。即使后期该股股价上涨,受损投资者所持股份抛售获利,仍然不影响本次索赔、判赔与获赔。从索赔的法理角度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双份”。

      六、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金正大、延安必康、香溢融通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自从ST弘高被立案调查,接连不断有投资者咨询律师索赔事宜,证券维权团队正在紧锣密鼓开展资料审核,为投资者办理索赔登记手续,并准备立案材料。目前临近2023年春节,近期仍然不断有投资者拨打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全国服务热线咨询律师,符合索赔登记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与律师助理或者宋联民主任直接联系。律师收到您的咨询后会及时与您沟通案情。

      七、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也可以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拨打全国服务热线联系律师助理,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宋联民律师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八、诉讼索赔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ST弘高(002504)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列明身份证号码,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 北京金融法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可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2023.1.5之前 买入ST弘高(002504)股票,且在 2023.1.5晚间收盘时 仍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有希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索赔只会获得赔偿款,且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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