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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洁股份(002397)| 预处罚已下达 +高管被罚400万+ 长沙中院管辖此案 +本所已受理部分投资者的索赔申请!

更新时间:2022-11-24 | 阅读次数:[4132]

   公司全称: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397

   索赔理由:上市公司涉嫌证券虚假陈述,股民做好索赔准备

   目前状态:索赔征集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1)凡在 2021.5.25  2022.4.29 买入梦洁股份股票,且在 2022.4.29晚间收盘时 仍然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登记。

(2)凡在 2021.5.25 2022.11.23 买入梦洁股份股票,且在 2022.11.23晚间收盘时 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登记。

(3)凡在 2022.2.1  2022.4.26 买入梦洁股份股票,且在 2022.4.26晚间收盘时 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登记。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事务所,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梦洁logo.png

    二、案情背景

   2022.11.23晚间,梦洁股份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姜天武,副董事长李菁,董事李建伟,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股东张爱纯立案——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锁定此公司及几位相关责任人的违规线索,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接下来待证监会将梦洁股份的违规事实全部查清,再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 

  2022.12.12晚间,梦洁股份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意味着证监会对梦洁股份的信息披露违规全部事实已经查清,接下来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 

  三、证券律师分析 

  梦洁股份于1981年成立,2010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是一家从事家纺生产的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端床上用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高品质的家居生活服务,拥有梦洁等家纺市场重要自主品牌,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均在湖南长沙市,该股在首发上市时,控股股东为姜天武,持股比例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8.28%。2017年,姜天武将手中一半的股权(约占公司股本比例为18.67%)分割过户给前妻。

  一直从事证券索赔案件代理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表示,早在今年10月11日,深交所就对梦洁股份及相关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的处分,其中就包括姜天武、李菁、李建伟、李军和张爱纯。李菁、李建伟和张爱纯均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版)来分析,这三位股东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和公司存在资金占用则会构成关联交易,并且相关金额合计达到30万元即应依法及时披露。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告被调查的次日(11月24日),梦洁股份股价早盘近乎跌停,而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的5个交易日(2022.11.24至2022.11.30),梦洁股份的股价整体呈下跌趋势,收盘价均价为4.686元/股,对比调查日之前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5.062元/股,目前市值已经跌去7.4%,当然这是由于证监会的调查向市场传递了负面预期,接下来如果投资者对目前公司估值不认同,股价继续走低的可能性仍然较大。参照其他股票的索赔经验看,宋联民律师认为,梦洁股份在证监会调查之后股价跌幅明显,符合揭露日之后股价的正常走势,也符合一只可索赔股票的股价指征。

经查明,梦洁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2021 年度,梦洁股份通过员工、供应商、设立基金等渠道,以转账、支付基金管理费、股权投资等方式,由董事长姜天武(原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菁、 董事会秘书李军、董事李建伟、原持股 5%以上股东张爱纯共同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合计为11598万元。2022年一季度,梦洁股份通过员工、子公司资金周转等方式,由姜天武等5人共同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合计为1800万元。上述资金占用构成非经营性关联交易。依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梦洁股份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信息。对于梦洁股份的违法行为,梦洁股份原实际控制人姜天武组织指使从事违法行为,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姜天武作为公司董事长授意实施资金占用行为,副董事长李菁、董事会秘书李军指使并实施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予以披露,均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李建伟、原持股 5%上股东张爱纯知悉、 参与上述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整改及配合调查情况

公司主动汇报违法违规线索,责任人员能积极筹措归还占用资金。调查期间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说明违法事实、提供相关材料,并对资金占用情况予以补充披露。截至 2022.4.25,对 2021 年度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8820万元、2022 年度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800万元,相关责任人已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2022.4.30,梦洁股份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截至 2022 年 7 月,对 2021 年度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778万元,相关责任人已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2022.7.7,梦洁股份对整改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

  宋联民律师指出,2022年对于梦洁股份来说,是多事之秋。姜天武于2000年主导成立湖南梦洁集团,在22年间将一家湖南本土企业发展成国内外知名品牌,实现了打造一个梦洁家纺王国的梦想。“家纺王国”已成,姜天武却要卸下“王冠”。2022年6月,姜天武及股东李建伟、李菁、张爱纯将持有合计7700万股梦洁股份转让给“长沙金森”这家新能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0.17%。长沙金森据此持股19.77%,成为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李国富成为公司新的实控人。此次被处罚后,梦洁股势必会迎来一些受损投资者要求其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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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赔偿范围

   宋联民律师提示广大梦洁股份受损投资者,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佣金印花税,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多只股票开庭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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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最新财报

  从净利润来看,梦洁股份在2015年净利润达到高峰为1.55亿元,其后出现下滑。从2016年至2021年其净利润分别为9727.28万、5126.37万、8438.27万、8538.96万、4492.04万和-1.56亿元。

      2021年,该公司实现营收24.6亿元,同比增长10.9%;归母净利润为-1.6亿元,同比下滑447%,由盈转亏。进入到2022年,梦洁股份业绩表现仍旧低迷。2022年前三季度,梦洁股份实现营收13.96亿元,同比下降8.8%;实现归母净利润-9807万元,同比下降457%。截至2022年9月30日,梦洁股份股东总人数为3.04万户,有大批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可以积极加入索赔。

       六、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金正大、延安必康、香溢融通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七、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均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宋联民律师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1)凡在 2021.5.25  2022.4.29 买入梦洁股份(002397)股票,且在 2022.4.29晚间收盘时 仍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登记。

(2)凡在 2021.5.25  2022.11.23 买入梦洁股份(002397)股票,且在 2022.11.23晚间收盘时 仍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登记。

(3)凡在 2022.2.1  2022.4.26 买入梦洁股份(002397)股票,且在 2022.4.26晚间收盘时 仍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登记。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索赔只会获得赔偿款,且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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