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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堂(002433)一审胜诉+年报虚假记载、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汕头中院管辖此案 +大量投资者涌入索赔!
更新时间:2022-09-02 | 阅读次数:[3719]
公司全称: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433
索赔理由: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股民有权提起赔偿诉求
目前状态:准备起诉阶段(征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集体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凡在 2018.11.23 至 2023.4.30 买入太安堂(002433)股票,且在 2023.4.30 晚间收盘时仍然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机构,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二、案件背景
2023.9.15晚间,太安堂及其董事长、总经理柯少彬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2023.12.27晚间,太安堂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存在以下两点信息披露违规情形:一是、公司2018至2021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18至2021年虚增利润0.6亿、1.4亿、1.1亿、1亿,占当期利润20%、116%、305%、12%,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未披露关联交易,导致2018年至2021年报、2022半年报重大遗漏。2018年至2022上半年,太安堂及子公司通过预付款、支付采购款等多种方式,与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发生非占的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资金占用额分别为0.6亿、2亿、2.7亿、2.7亿、1.6亿,占当期净资产1.2%、3.8%、5.1%、5.9%、3.6%。该事项属于应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并应定期披露。太安堂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18年报、2019年报、2020年报、2021年报、2022 半年报披露。
三、证券律师分析
1995年柯树泉创立广东皮宝制药,2000年更名为广东太安堂药业,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002433),成为集中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这是其创业奠基阶段(1995-2010 年);扩张整合阶段(2011-2023 年),通过收购宏兴集团、康爱多等企业,完善产品矩阵和销售渠道,建成太安堂麒麟园、中医药博物馆等文化地标,其中麒麟园被列为 “大世界基尼斯之最” 中医药家族展示馆;2024 年至今进入战略转型阶段,提出 “科技变量弘中医” 战略,聚焦药食同源、生物科技等领域,推动产业创新与品牌国际化。
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表示,根据公司2023年12月收到的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公司在信息披露、内控方面存在不小的问题:(一)、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至2021年,康爱多通过少结转成本、少记费用等方式,虚增存货、利润。2018年至2020年,太安堂及其子公司宏兴制药厂通过虚增药品销售价格的方式虚增收入、利润。通过上述方式,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各年度分别虚增利润0.6亿、1.4亿、1.1亿、1亿,占当期利润20%、116%、305%、12%。(二)、太安堂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8年至2022上半年,太安堂及其子公司通过预付设备采购款、预付药品采购款、支付林下参采购款等多种方式,与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资金占用额分别为0.6亿、2亿、2.7亿、2.7亿、1.6亿,占当期净资产1.2%、3.8%、5.1%、5.9%、3.6%。该事项属于应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并应定期披露。
宋联民律师分析,2023年4月28日收盘后,太安堂药业公司发布2022年度报告,中兴华会计事务所针对太安堂药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发布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往来资金专项说明。明确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可收回性以及存货项目影响,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总额。从太安堂股票市场反应来看,在临近事项披露前的2023年4月24日、25日、26日、27日,太安堂股价下跌更明显,与同期的深圳综指和行业指数相背离;2023年4月28日收盘后相关事项披露后的十个交易日,即自2023年5月5日至5月18日(5月4日停牌),太安堂股票价格累计下跌28.09%。披露后股价跌幅明显,说明二级市场对该股涉嫌违规反应明显,这也正符合“索赔新规”所确立的“一只可索赔股”的股价起落指征。
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而言,太安堂未按规定披露“非占”、虚增收入等违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公司利益,并且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损害了众多股民的权益。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近期部分受损股民已经收到一审胜诉判决,受损投资者不必再犹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
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 (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和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 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包括信用账户的融资成本) 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至今数十只股票的胜诉判决结果显示,法院审判实务对此已经明确。
四、最新财报
太安堂 2024 年财报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64 亿元,同比下降 35.66%,净亏损 3.89 亿元,虽同比收窄 82.41%,但仍处于深度亏损状态。审计机构四川华信对财报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指出公司存在连续三年亏损、累计亏损超 30 亿元、净资产为负等问题,且涉及 161 起未决诉讼,涉案金额达 9.63 亿元,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子公司康爱多因债务问题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尚未完成司法确认。截至 2024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攀升至 100.21%,首次资不抵债,总资产 29 亿元,总负债 29.1 亿元,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合计超 15 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仅 1.23 亿元(2024 年中报数据),流动性风险显著加剧。
对于投资者的索赔,太安堂集团及相关责任人也需要承担责任,宋联民律师分析积极索赔;后期获得实际赔付,理应问题不大。如有顾虑,可申请本所为大家垫付索赔费用。目前全国各地已有投资者在陆续联系我们,并提交了对账单等详细的索赔资料,近期将率先向法院完成第一批次立案。
投资者应当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起诉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投资者可以先微信咨询律师助理,或者直接联系宋联民律师,共享索赔动态。
五、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延安必康、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东方网力、雅本化学、天马轴承、欢瑞世纪、海越能源(两次违规的索赔均胜诉)、广东榕泰、启迪环境、华虹计通、北京文化、中毅达、广州浪奇、仁东控股、柏堡龙、罗平锌电、宁波东力、中创环保、冠福股份、鹏欣资源、文化长城、聚龙股份、每日互动、跨境通、维维股份、宏图高科、广东明珠、四环生物、三盛教育、上实发展、华鼎股份、亿阳信通、上海电气、昊华能源、超讯通信、东方海洋、新研股份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均可在本官网搜索上述胜诉案例】。
自从太安堂曝出被立案调查,接连有投资者咨询律师索赔事宜,证券维权团队正在紧锣密鼓解答客户咨询,为投资者办理索赔登记手续,并提示立案准备材料。符合索赔登记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与律师助理或者宋联民主任直接联系。律师收到咨询后会及时与您沟通案情。
六、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均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七、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 太安堂(002443)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接下来赴 汕头中院 办理立案、开庭审理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凡在 2018.11.23 至 2023.4.30 买入太安堂(002433)股票,且在 2023.4.30 晚间收盘时仍然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