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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思壮(002383)| 正式处罚已下达 + 连续4年财报造假接近16亿元 + 卷入“专网通信业务”刷业绩数据 + 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该索赔案+索赔火热征集中
更新时间:2022-05-11 | 阅读次数:[4513]
公司全称: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383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起诉准备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凡在 2018.3.28 至 2022.5.10 期间买入合众思壮股票,并在 2022.5.10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事务所,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二、案情背景
2022.5.10晚间,合众思壮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锁定合众思壮的违规线索。
2022.11.21晚间,合众思壮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这意味着证监会对合众思壮的信息披露违规的全部事实已经查清,接下来再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
2023.5.21晚间,合众思壮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这进一步印证了投资者索赔的正当性,增强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的法理依据!
三、证券律师分析
合众思壮成立于1994年,2010年4月在深交所主板A股上市,是国内较早进入卫星导航定位领域的公司之一,主营业务为高精度卫星导航技术为基础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证监会已查明,自2017年始,合众思壮连续4年财报造假。2017年至2020年,该公司涉嫌累计虚增营收15.8亿元,累计虚增成本11.77亿元,虚减财务费用1.17有眼,虚增利润5.2亿元,但这并非是合众思壮首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此前亦曾多次收到监管函。
已成功代理众多股票索赔案件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认为,合众思壮在今年5月10日晚间公告调查事件后,5月11日开盘一字跌停,并且此后合众思壮连续多日下跌,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对比调查消息发布日之前已跌去接近10%,这说明二级市场对其因违规被证监会调查之后反应十分明显,而这也正符合“索赔新规”所确立的“可索赔股”的股价起落指征。
证监会于2022.11.21晚间下达的(预)处罚文件,直指合众思壮存在四大违规造假事件:
(一)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合众思壮利用其子公司“深圳思壮”以开展雷达、服务器等相关产品贸易的名义,虚构生产业务流程,形成空转循环贸易业务,合众思壮作为出资方,虽然签订购销合同,以垫资方式提供资金,但不提供技术、不参与生产、 不经手货物,不直接与客户、供应商接触联络,相关业务只有合同、单据、发票配合走单和资金流转,没有实物交付,缺乏业务实质,而合众思壮却将其披露为军工集成产品业务,以虚增2017至2019年营收6.08亿元,虚增利润6058万元。
(二)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合众思壮将与隋田力共同投资的联营企业“北斗公司”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以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为名,与隋田力实控的“星地通公司”对接上下游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组织 生产、货物验收交付等事宜,与隋田力指定企业开展自循环业务,虽然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实际却不承担加工角色,不提供任何有附加值的技术,专网通信业务对合众思壮而言没有业务实质,但合众思壮却将其披露为通导一体化业务,以虚增 2017 至 2020 年营收 9.39亿元,虚增利润4.27亿元。
(三)合众思壮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2017 年及2018年1月,深圳思壮与“和创智建”分别签订软件产品销售合同,向“和创智建”销售软件,但合众思壮收到的业务款,实质仍然来源于合众思壮。和创智建本身并没有采购软件及技术服务的应用需求,合众思壮虚构该业务是为了结算“和创智建”的部分专网通信业务利润。通过通过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合众思壮虚增2017年收入和利润总额3359万元。
(四)合众思壮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 2017年至2018年,合众思壮以银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向“和创智建”支付专网通信业务采购款,和创智建以贴现方式获得现款,贴现费用应由合众思壮承担,但合众思壮为了调节利润,未及时将该费用入账,导致2017年虚减财务费用 1239万元,2018年虚减该费用7472万元,2019 年虚减该费用3040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1.18亿元,累计虚减利润总额 8710万元。
宋联民律师指出,上述违规导致合众思壮自2017年至2020年累计虚增营收15.8亿元,虚增成本11.77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5.21亿元。而该期间公司的营收总额合计78.2亿元,据此计算,上述虚增的收入已达到营收的20%以上。也就是在这期间,合众思壮营收、净利润实现了表面上快速增长。披露显示,2017年,该公司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为22.87亿、2.4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95.48%、150.83%。但到了2018年,22.99亿元的营收,同比仅增长0.54%,净利润则下降了20.86%。同期,该公司净利润累计亏损约7.7亿元,扣除虚增部分后,其实际亏损可能已接近13亿元。公司涉嫌造假的四类收入中,时间跨度最长、涉及规模最大的,就是近期可谓“声名昭著”的“专网通信业务”,占比接近60%,利润占比则超过80%。
四、详解专网通信业务
因专网通信器材元器件的采购、销售而出现暴雷的肇始者并非合众思壮。另一家A股上市公司上海电气(601727.SH)早在2021.5.30率先因“专网通信”业务发布暴雷公告《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同样也是逾期回款导致公司风险巨大。自此起,“专网通信器材销售”业务“连环雷”在A股市场开始拉开序幕,紧接着,中天科技、凯乐科技、中利集团、瑞斯康达、汇鸿集团、宏达新材、国瑞科技、康隆达等9家上市公司的“专网通信器材销售业务”皆出现重大风险,合计风险金额250多亿。
自2014年起,至少有17家上市公司——ST新海、*ST华讯、凯乐科技、中利集团、亨通光电、宁通信B、飞利信、瑞斯康达、宏达新材、中天科技、国瑞科技、康隆达、上海电气、汇鸿集团以及合众思壮,先后开辟了一块新的业务,他们大多将该业务命名为“专网通信业务”简单说就是,这些上市公司先后展开专网通信器材销售业务,历年以来累计预付款总额已经高达极为惊人的上千亿元。
上述部分上市公司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可能具有“融资贸易”的性质,其交易本质多是将上游供货商和下游成品采购商形成一条封闭的资金链条,上市公司先向上游供货商预付80%乃至更高的预付款采购原材料,销售制成品时却只向下游买家收取20%左右的预付款。这些交易,究竟有无商业交易实质,是否涉嫌虚假贸易,将直接影响投资者的索赔权利。
从上面众多涉及“专网通信器材”交易的上市公司来看,该交易领域的背后可能都有新三板公司海高通信(839211)的实控人隋田力的操控(2021年8月已被警方刑事立案),其涉嫌以“专网通信业务”为幌子搭建隐蔽融资性贸易网络,并且操控这条完整资金链。
在这一庞大的融资性贸易网络中,上市公司资金以预付货款的方式流向供应商,若干时间之后,供应商或其隐性关联方,将资金通过一层或多层下游客户,以销售回款的方式回流上市公司,所以上市公司的上、下游客户甚至是直接关联关系也不奇怪。短期内,上市公司业绩得到了提升。但当操盘者资金闭环断裂,上市公司的风险便彻底暴露。
也就是说,这条资金链一旦断裂,各家参与“专网通信器材”交易的上市公司将资金被套,但上市公司却乐此不疲地参与这个交易领域,因为可以快速刷新“业绩”数据,在个别上市公司甚至成为主营收入,甚至虚增财报数据。
以*ST凯乐(600260)为例来说明快速增加营收问题,在涉足“专网通信”业务的第一年就通过该项业务获得了超过51.5亿元的营收,占当年总营收比例的一半。但还是上面那句话,由于“专网通信”业务预付款比例较高,当下游客户出现逾期未支付应收账款时,上市公司就不得不承担高额坏账。
融资性贸易曾广泛出现在国企系统,因其虚假性及重大危害性,多次被国务院国资委严厉打击、清理整顿,并严禁国企违规从事融资性贸易行为。
2021.9.24,证监会以问答形式,回应了相关上市公司涉及“专网通信”业务有关风险的问题。证监会表示:“近期,我会会同相关证监局、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从事此类专网通信业务的风险情况、交易实质、信息披露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这类业务涉嫌虚假贸易,个别上市公司涉嫌财务造假。
宋联民律师认为,专网通信业务风波持续发酵,合众思壮也被卷入其中。自从最早暴雷的“上海电气”被调查开始,证监会对卷入“专网通信器材业务”的各家上市公司陆续启动立案调查,包括凯乐科技、宏达新材、合众思壮、新海宜、华讯方舟、航天动力、泽达易盛、康隆达、江苏舜天、中利集团、国瑞科技、瑞斯康达、合众思壮等14家,并且都引发了大量投资者的索赔诉求——本律师机构已接到涉及上述公司的大量投资者的索赔资料,部分索赔案件已经立案起诉。
2022年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立案调查的数量其实较前几年是有所减少的,而10月底、11月份却有多家上市公司(S*ST佳通、思创医惠、康隆达、江苏舜天、中利集团、国瑞科技、宜通世纪)同时遭证监会立案调查,这种情况在今年实属罕见,并且其中四家都涉及“专网通信器材业务”(江苏舜天、康隆达、国瑞科技、中利集团)。
根据最高法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股民提起索赔诉讼不再以证监会的处罚结论为前置程序。截至三季度末,合众思壮股东拥有投资者6万余户,这意味着众多投资者或具有索赔资格。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和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多只索赔股票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自合众思壮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接连不断有投资者咨询律师索赔事宜。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正在紧锣密鼓开展资料审核,为投资者办理索赔起诉准备手续,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在律所官网留言或直接与律师助理或者主任宋联民联系,团队收到您的咨询后会为您提供详尽咨询。
五、索赔诉讼,有哪些主体可能将承担赔偿责任
从诉讼实务的角度看,打赢官司只是索赔成功的第一步,投资者在胜诉之后能否拿到赔偿款,则取决于公司的赔付能力——也即资产状况。为了锁定胜诉之后的赔付概率,建议投资者在起诉时,把相关责任主体列为共同被告。
(一)被证监会(预)处罚的四名高管
郭信平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管理合众思壮事务,在 2017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中均签字确认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合众思壮雷达相关及专网通信业务均由郭信平决定引入,其从一开始便知悉前述业务缺乏业务实质及票据 贴现费用跨期确认事项,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发生过程中起主要作用。
袁学林 2014 年 3 月至 2019 年4月历任合众思壮财务部副总监、财务部总监,自 2017 年 12 月起担任北斗导航董事,并被选举为董事长,担任总经理, 2019年4月从合众思壮离职后,继续担任北斗导航董事长、总经理。其作为合众思壮会计机构负责人,在2017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准确、完整。袁学林在合众思壮及北斗导航期间负责组织、参与、实施 合众思壮雷达相关及专网通信业务,知悉票据贴现费用跨期确认事项,并向郭信平汇报,其行为与信息披露违法有直接因果关系。
侯红梅作为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长期负责财务部、运营管理部、信息部、审计部等部门的全面管理工作,在 2017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中签字确认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侯红梅知悉专网通信业务没有业务实质以及和创智建为合众思壮垫付票据贴现费用。
闫文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主管信息披露工作,从化解风险角度参与了专网通信业务催收回款工作,知悉专网通信业务交货、回款都是通过隋田力进行。闫文签字保证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二)审计机构或将承担连带赔付责任
在合众思壮的索赔案件中,为其提供年度财报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也有可能同步走上被告席。值得注意的是,合众思壮2017-2020年年报的审计机构便有三家——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三家审计机构均对合众思壮的年报发布过标准审计意见。
依照法律规定,审计机构如果默许上市公司财务数据造假,或者未尽勤勉之责导致对年度财务审计资料失察,未能有效识别巨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情形,按照会计行业标准规范或将依法负有赔偿责任。而审计机构普遍购买了强制执业保险,对其责任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应该具有赔付力,投资者应当积极行权、维权。
六、最新财报
2022.10.26晚间发布的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营收约14.5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705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23元。2022年1至6月份,公司营收构成为:卫星导航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业占比100%。截至本报告期末,总资产49.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03亿元。在消息面上,由于国务院新闻办发布《新时代的中国北斗》白皮书,导致包括合众思壮在内的北斗概念股在11月份一度看涨。但符合以上索赔时段条件的投资者即便因为继续持有该股而后期盈利也仍然不影响索赔,目前合众思壮净资产充裕,业绩盈利,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后期胜诉后实际获赔概率。
七、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先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联系律师助理,咨询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八、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延安必康、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东方网力、雅本化学、天马轴承、欢瑞世纪、海越能源、广东榕泰、启迪环境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可在本官网搜索上述案例】。
九、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都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十、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合众思壮(002383)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赴 北京金融法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可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凡在 2018.3.28 至 2022.5.10 期间买入合众思壮股票,并在 2022.5.10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