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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002772)|信披违规+未及时披露收购终止公告+多批次向兰州中院申请立案,等待开庭!
更新时间:2022-08-28 | 阅读次数:[4106]
公司全称: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72
索赔理由: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股民有权提起赔偿诉求
目前状态:准备起诉阶段(征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集体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在2021.8.25 至 2021.10.15(含当日)期间买入众兴菌业股票,并在2021.10.15 晚间收盘时仍然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登记。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二、案情回顾
2022.4.6晚间,众兴菌业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甘肃监管局《关于对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2】1号)、《关于对陶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2】2号)及《关于对高博书、刘亮、钱晓利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2】3号)。
三、证券律师分析
(一)股权收购终止,未及时披露
公开资料显示,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11.18,是一家专门从事食用菌研发、生产、销售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总部位于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公司通过不断完善的管理体系、科学的经营理念、先进的科研成果、优质的产品,逐渐成为全国工厂化生产食用菌,尤其是金针菇的领先企业。
2021.6.21,众兴菌业发布公告称,为了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该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贵州“圣窖酒业”100%的股权。随着该收购信息的发布,自2021.6.21起,众兴菌业股价连续6个涨停,10个交易日内近乎翻倍,并且该事项也引起了深交所关注,深交所要求众兴菌业及时披露本次收购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如交易未能达成的,深交所还要求众兴菌业说明相关人员是否勤勉尽责。6月25日,众兴菌业在《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表示,公司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不确定性因素进行详细披露,并称“如交易最终不能达成,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详细说明未达成的原因,并说明相关人员是否勤勉尽责”。
然而,这次备受瞩目的收购案在两个月后即告终止。根据深交所查明的事实,2021.8.25交易双方即终止了本次收购。但在2021.6.21至2021.8.25期间,众兴菌业并未就该收购案的进展发布任何公告。迟至2021.10.16,众兴菌业才披露了《关于终止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在该公告中,众兴菌业只是笼统地表示本次终止收购是因为“市场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众兴菌业自始至终也未对相关人员是否勤勉尽责作出任何说明。
专业从事证券维权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表示,众兴菌业信息披露“牛头蛇尾”,已涉嫌两处违规。一是未及时披露收购终止的信息,迟延信息披露侵犯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如果有“老鼠仓”利用这段时间交易,则相关人员亦涉嫌内幕交易。二是该公司未履行其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的信披承诺。该公司既未履行持续信披义务,也未就终止原因进行具体说明,最终也未就其相关人员是否勤勉尽责作出任何说明。
(二)索赔法理依据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简称“索赔新规”)已取消诉讼前置,法院不得仅以虚假陈述未经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认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股东有5.63万多户,这意味着众多投资者或具有索赔资格。
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和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最新一批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三)索赔已正式启动、立案情况
宋联民主任律师认为,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而言,众兴菌业的信息披露理应严谨、慎重,但其对此前引起股价暴涨的重大收购事项的终止,一直讳莫如深,造成股价峭波下跌,而投资者对此却是信息“严重不对称”。众兴菌业公司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被投资者索赔也是罚当其过,这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诉讼索赔,信披违规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自违规时间曝光以来,宋联民律师及助理团队已陆续向兰州中院申请立案。

【2022.8.29,律师再代理一批投资者立案,以上是个案截图】
四、最新财报
2022.3.24,众兴菌业发布2021年报,众兴菌业上年度净利润为5432万元,同比减少71.34%;扣非净利润为-65.23万元,同比减少221.55%;净资产为32.51亿元,同比增长18.99%;营业收入为15.56亿,同比增长4.92%。
2022.4.12,众兴菌业发布一季度报,显示一季度净利润为1418万元,同比减少67.34%;扣非净利润为2.131万元,同比增长184.57%;净资产为32.69亿元,同比增长17.76%;营业收入为4.882亿,同比增长23.35%。
五、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先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联系律师助理,咨询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六、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七、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一般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您不需要亲自出庭,只需要花费准备索赔资料的时间,后期律师将为您全权代理,有任何动态,律师将主动致电联系您。在您收到上市公司赔付款前,您不需要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索赔胜诉后,上市公司赔偿款将直接拨付到您的银行卡中。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八、后期诉讼索赔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众兴菌业(002772)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参照新规,目前无需提交公证书。接下来赴 兰州中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在 2021.8.25 至 2021.10.15 (含当日)期间买入众兴菌业股票,并在 2021.10.15 晚间收盘时仍然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登记。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