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索赔专题 /PROJECT LAW
- 经典案例更多
-
ST中安股票索赔(600...
十一前夕,宋联民律师代理的一批投资者诉中安科...
宝利国际股票索赔(300...
近期,本律师事务所又收到一批宝利国际投资者索赔...
- 动态展示更多
-
- 索赔资讯:多批次虚假陈述...
- 7月下旬以来,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陆续向法院递交...
- 索赔资讯:江苏胜衡律师事...
- 7月以来,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陆续向法院递交投资...
- 索赔速报:江苏胜衡律师事...
- 6月下旬以来,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陆续向法院递交...
金字火腿(002515)|处罚已下达+期货合约损失隐瞒不报 + 金华中院管辖此案 +本所已陆续立案!
更新时间:2022-07-15 | 阅读次数:[4123]
公司全称: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515
索赔理由: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提起赔偿诉求
目前状态:正式起诉阶段(征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集体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凡在 2021.8.26 至 2022.1.26 买入金字火腿(002515)股票,且在 2022.1.26 晚间收盘时仍然持有这只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二、案情回顾
2022.4.10,金字火腿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20007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启动立案调查——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锁定金字火腿的违规线索。
2022 .7.8,金字火腿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2]15 号)。这意味着证监会对金字火腿信息披露违规的全部事实已经查清,接下来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
2022 .7.14,金字火腿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8 号),这验证了投资者起诉索赔的正当性,也进一步强化了投资者起诉索赔的法理依据。
证监会查明,金字火腿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2021 年 1 月,经董事会通过,金字火腿决定开展生猪期货套期保值业务。2021年8月,公司陆续买入生猪期货合约。2021 年 9 月,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公司期货交易员杨某将期货合约卖出平仓。截至2021.9.30,公司期货账户累计亏损 5511万元,占 2020 年归母净利润的93%。公司迟至 2022.1.27在《关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进展公告》中对此披露。二、未及时披露收到大额赔偿款。损失发生后,期货交易员杨某按照考核已向公司全额赔偿。2021.9.29及 9.30,公司共收到赔偿款 5511万元,占 2020 年归母净利润的93%。公司迟至 2022.1.27在《关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进展公告》中对此披露。
三、律师分析
公开资料显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金华火腿、低盐火腿、巴玛发酵火腿、火腿高汤等火腿制品以及金华香肠、腊肉等相关肉制品的现代化食品企业,为业内首家A股上市公司。
一直从事证券索赔案件代理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指出,2021年8月,交易员按照公司制定的生猪套保计划,操作公司账户陆续买入生猪看涨合约,使用保证金在5000万元以内。但对于因生猪现货和期货价格持续呈现单边下跌趋势,而造成的公司账户较大金额浮亏,特别是平仓操作导致公司账户总计亏损5511万元,公司未能及时披露,导致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直指四大违规。
2022年1月28日,金字火腿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3月10日,浙江证监局对金字火腿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直指金字火腿存在四大违规问题:一是期货交易发生重大损失未及时披露;二是公司收到大额员工赔偿未及时披露;三是会计处理不规范导致三季报披露不准确;四是超额保证金未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目前浙江省有六家中级法院具有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第一审管辖权,其中金华中院管辖上市公司住址地在金华、衢州的一审索赔案件,故本案由金华中院管辖。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股东有5.32万多户,这意味着众多投资者或具有索赔资格。
宋联民主任指出,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而言,金字火腿的信息披露理应严谨、慎重,但其在客观上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造成投资者信息“严重不对称”,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收到证监会的罚单也是罚当其过。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根本法理所在。对于金字火腿信息披露违规所造成的重大损失,受损股民只有通过诉讼才有望获得赔偿。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诉讼索赔,信披违规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与预缴的诉讼费等,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最新一批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四、最新财报
2022年3月15日,金字火腿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金字火腿的净利润为4189万元,同比减少29.08%;扣非净利润为2113万元,同比减少78.89%;净资产为13.42亿元,同比增加1.03%;营业收入为5.059亿,同比减少28.79%。
2022年4月28日,金字火腿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第一季度金字火腿的净利润为2213万元,同比减少63.19%;扣非净利润为2171万元,同比减少59.7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3.63亿元。公司账面资金充足,有利于后续投资者索赔相关事宜。
五、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
投资者应当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目前全国各地已有投资者在陆续联系我们进行索赔登记。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先联系律师助理或者宋联民主任,咨询维权流程,后期共享索赔动态。
【图片说明:近期本律师机构已经代理部分投资者每日持续立案】
六、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金正大、香溢融通、延安必康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七、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也可以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拨打全国服务热线联系律师助理,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八、后期诉讼索赔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金字火腿(002515)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赴 金华中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可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九、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凡在 2021.8.26 至 2022.1.26 买入金字火腿(002515)股票,且在 2022.1.26 晚间收盘时仍然持有这只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