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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603322) | 虎年第一个“爆雷”+ 违规担保被ST + 索赔预征集!

更新时间:2022-07-04 | 阅读次数:[4195]


       公司全称: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322

索赔理由:上市公司涉嫌证券虚假陈述,股民做好索赔准备 

目前状态:起诉准备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加入索赔群做好索赔准备)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凡在 2019.12.17  2021.12.31 之间买入超讯通信(603322)股票,且在 2021.12.31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事务所,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二、案情回顾

20222月7超讯通信公告《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因违规担保,公司将被其他风险警示,变身ST。

、律师分析

超讯通信在通信领域深耕多年,在通信技术服务、通信软硬件开发方面始终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实行“通信+物联网”两个核心战略,深度布局物联网公用事业、智慧物流领域,并试图扩大在智慧城市领域的业务体量。

专业从事股票索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表示早在2021.12.31,超讯通信发布《关于子公司部分账户冻结及风险提示的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桑锐电子”及“桑锐电子”的全资子公司“民生智能”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冻结额合计122.93万。桑锐电子的法人、董事长孟繁鼎2020.12.30以桑锐电子名义为“调兵山顺通煤业”违规担保1.95亿,2019.12.12以“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名义,为“调兵山鸿鼎泰松房地产”违规担保约2.3亿,违规担保总额约4.2亿元。

2022.1.10晚间,超讯通信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公司、梁建华、邹文、孟繁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表示,超讯通信对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事长梁建华、董秘邹文未按上述《办法》第三条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负主要责任。孟繁鼎作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法人、董事长,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证券法》和上述《办法》,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超讯通信、梁建华、邹文、孟繁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2.2.7超讯通信公告称,“桑锐电子”及其全资子公司“民生智能”的法人、董事长、执行董事孟繁鼎未获公司授权,私自以“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名义为其及关联方的公司提供违规担保约4.2亿,约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0.09%。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月8日再停牌一天,2月9日复牌,股票简称变更为ST超讯。2月9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此后股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并且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宋联民律师认为,超讯通信对子公司担保事项未履行必要审批程序且未及时进行披露,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述的严重情形。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9月30日,超讯通信股东人数为1.5万户,这意味着众多投资者或具有索赔资格

 

、最新财报

2021年10月29日,超讯通信发布2021年三季报,显示截止至该季度,超讯通信归母净利润为195.9万元,同比减少93.99%;扣非净利润为-2775万元,同比减少932.4%;归母权益合计为4.514亿元

2022年1月28日,超讯通信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报告显示:1. 经初算,预计2021年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净利润亏2.1至2.5亿元2. 预计2021年扣非净利润为亏损2.4-2.8亿元。

 

、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

投资者应当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目前全国各地已有投资者在陆续联系我们进行索赔登记。

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印花税,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最新一批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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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先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联系律师助理,咨询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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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也可以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进行在线咨询或留言,也可以拨打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全国服务热线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您不需要亲自出庭,只需要花费准备索赔资料的时间,后期律师将为您全权代理,有任何动态,律师将主动致电联系您。在您收到上市公司赔付款前,您不需要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索赔胜诉后,上市公司赔偿款将直接拨付到您本人账户。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后期诉讼索赔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超讯通信603322)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赴广州中院办理立案、后期开庭,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凡在 2019.12.17  2021.12.31 之间买入超讯通信(603322)股票,且在 2021.12.31晚间收盘时 仍然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律师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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