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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股份(002759)| 处罚未下达 + 信息披露方面及财务核算问题 + 索赔预征集

更新时间:2022-01-20 | 阅读次数:[3185]

公司全称: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59 

索赔理由:涉嫌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或可起诉索赔准备 

目前状态:起诉准备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预登记) 

诉讼时效:                        

 

一、索赔条件

凡在 2018.7.1   2022.1.10 买入天际股份(002759)股票,且在2022.1.10 晚间仍然持有这只股票的受损者,目前均可参与索赔登记。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目前 ,部分投资者的索赔案已经开庭审理。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事务所,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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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案情背景

2022110日晚间,天际股份称,已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66 号)公司高层收到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吴锡盾、郑文龙、杨志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63 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吴锡盾、池锦华收到广东监管局《关于对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吴锡盾、池锦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64 号。

   

三、证券律师分析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6年,系研发、生产和销售家用小电器、电子元器件(NTC热敏电阻、温度传感器)的企业。截至2021年9月30日,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为大股东,持股21.83%。天际股份2020年年报及2021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为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实控人为吴锡盾、池锦华。

一直从事证券索赔案件代理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在查阅天际股份公告资料及相关媒体报道后,表示天际股份存在信息披露方面和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情况,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宋联民律师指出,公告显示天际股份存在三大问题,包括: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1)业绩预测不准确、(2)重大投资项目变化情况披露不及时、(3)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4)关联方资金占用信息披露不准确;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1)在建工程核算不准确、(2)应收账款确认不准确、(3)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不准确、(4)应收票据终止确认不恰当;内幕信息管理方面的问题,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不准确。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天际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天际股份存在不及时披露重大风险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嫌疑。

宋联民律师表示,目前证监会已对天际股份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后期天际股份或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依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若证监会对天际股份进行立案调查并以虚假陈述为由对天际股份进行行政处罚,那么因天际股份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天际股份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索赔弥补损失。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30日,天际股份股东人数为4.7万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本网站联系律师,在证券律师的专业指导下参与诉讼索赔。

 

四、最新财报 

2021年1017日,天际股份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65亿元,同比增长1120.48%;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88亿元,同比增长952.47%。截至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14亿元。

公司业绩盈利,净资产相对充裕,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应该积极参与索赔预登记。

 

五、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

目前,天际股份或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投资者应当做好准备。一旦正式处罚下达,投资者后期正式索赔时应当注意被告数量以及法定的管辖法院(广州中院)。

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印花税,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最新一批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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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先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联系律师助理,咨询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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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七、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可以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官方服务网,进行在线咨询或留言,也可以拨打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全国服务热线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您不需要亲自出庭,只需要花费准备索赔资料的时间,后期律师将为您全权代理,有任何动态,律师将主动致电联系您。在您收到上市公司赔付款前,您不需要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索赔胜诉后,上市公司赔偿款将直接拨付到您的银行卡中。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八、后期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天际股份 002759)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 广州中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凡在 2018.7.1   2022.1.10 买入天际股份(002759)股票,且在2022.1.10 晚间仍然持有这只股票的受损者,目前均可参与索赔登记。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目前,股民索赔预登记正在火热进行中!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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