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025)86802250

股民索赔专题 /PROJECT LAW

经典案例更多

ST中安股票索赔(600...

十一前夕,宋联民律师代理的一批投资者诉中安科...

宝利国际股票索赔(300...

近期,本律师事务所又收到一批宝利国际投资者索赔...

动态展示更多

华虹计通(300330) | 已正式起诉立案 + 正式处罚已下达 + 财务信息虚假陈述+ 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濒临退市风险,投资者无需等待

更新时间:2022-08-05 | 阅读次数:[4529]


公司全称: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330

索赔理由:上市公司涉嫌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提起赔偿诉求

目前状态:准备起诉阶段(征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集体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2018.4.12 2021.11.26 (含当日)期间买入华虹计通(300330)股票,且在 2021.11.27 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目前可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事务所,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image.png

二、案情回顾

2021.11.26华虹计通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启动正式立案调查——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锁定华虹计通的违规线索。

2022.8.5,华虹计通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意味着证监会对华虹计通信息披露违规的全部事实已经查清,接下来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

2022.12.30,华虹计通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文件显示,2017年末华虹计通虚增营业利润 896万元,2017年的年报显示净利润为 595万元,2015 年、2016 年净利润为负,2017 年追溯调整后的净利润为负,2018 年净利润为负,导致公司2015-2018 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触及《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股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三、律师分析

华虹计通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华虹集团子公司。华虹计通自成立起即专注于IC卡及电子标签(RFID)应用系统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形成了基于射频识别技术(RFID)的“智能识别、电子支付、物联互通”等方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应用软件、读写器等产品,向用户提供以非接触式IC卡与电子标签应用为核心的信息系统解决方案及读写终端产品。目前,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AFC)、城市通卡自动收费系统等领域。

 证监会查明,华虹计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7 年华虹计通通过虚假贸易和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其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分为两部分:

一是华虹计通组织策划与仪电物联、上海中卡智能卡有限公司、中京复电(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或上海鸿仪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三笔四方贸易,采购销售形成闭环,贸易相关资金几天内在四方参与主体之间完成等额或相近金额的循环,且没有对应的实际物流,前述贸易为虚假贸易。该贸易中,华虹计通通过向仪电物联虚假销售货物,虚增营业收入 16,116,068.42 元,虚增营业成本 15,383,760.66 元,进而虚增营业利润732,307.76元,占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利润的约13%。

二是由于往年存在工程合作关系,华虹计通 2017 年初对仪电物联存在 1849万元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为缩短应收账款账龄,少计提坏账准备,华虹计通将 2017 年因前述虚假贸易对仪电物联形成的含税营业务收入1885万元全部确认为应收账款,并将当年虚假贸易项下收到的仪电物联回款1852万元首先用以冲销以前年度对仪电物联的长账龄应收账款,实现当年少提坏账准备823万元,进而虚增营业利润 823万元。通过前述虚假贸易和会计处理,共导致华虹计通 2017 年虚增营业利润896万元。

一直从事证券索赔案件代理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指出,目前华虹计通的信披违规行为已被证监会查明,对于华虹计通财务信息虚假记载所造成的重大损失,受损股民有望通过诉讼获赔。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诉讼索赔,信披违规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宋律师指出,本律师机构一直在推进华虹计通的索赔案件,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多批次立案材料且已被成功受理,目前在等待法院安排开庭中。想要加入索赔的投资者可以联系我所咨询索赔事宜,文件齐全后,团队就会有序为您立案!

image.png

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最新一批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公开数据显示,众多投资者或具有索赔资格。

2e98dc4d66b71f8a19513ffc65909f3.png

四、最新财报

*ST计通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三季报,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44亿元,同比下降40.7%;实现归母净利润-2363万元,上年同期为171.5万元,未能维持盈利状态。但其净资产还算充裕,增加了投资者胜诉后的实际获赔率。

五、投资者可启动索赔程序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先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联系律师助理,咨询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六、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金正大、香溢融通、延安必康、围海股份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胜2.jpg

七、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也可以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拨打全国服务热线联系律师助理,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限度为投资者节省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用。

八、后期诉讼索赔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华虹计通(300330)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赴上海金融法院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可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九、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2018.4.12  2021.11.26 (含当日)期间买入华虹计通(300330)股票,且在 2021.11.27 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目前可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

钱助理.png


微信扫一扫
获取法律援助
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徽商大厦B幢17层
法律热线:(025)8680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