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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 新研股份)| 索赔案件已开庭 + 处罚已下达 + 连续5年财报造假金额高达33亿 + 本所已陆续向乌鲁木齐提交立案 +投资者的部分案索赔件已开庭
更新时间:2022-09-21 | 阅读次数:[4261]
公司全称: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159
索赔理由:上市公司涉嫌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提起赔偿诉求
目前状态:正式起诉阶段(征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集体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在 2016.4.19 至 2021.11.8 之间买入ST新研(300159)股票,并在 2021.11.8 晚间仍然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机构,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二、案情背景
2021.11.8,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1071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锁定新研股份的违规线索。
2022.6.9,新研股份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35 号。这意味着证监会对新研股份信息披露违规的全部事实已经查清,接下来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
2023.1.19,新研股份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这进一步印证了投资者索赔的正当性,增强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的法理依据!
三、律师分析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农牧机械研究、设计、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试点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创新100强中小企业。2009年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成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证券代码:300159,是农牧机械制造行业上市公司。
一直从事证券索赔案件代理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指出,经查明因新研股份收购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日宇航),2015年11月1日起,新研股份将明日宇航纳入合并范围。新研股份2015年披露的利润包含明日家航2015年11月至12月的利润,自2015年年报开始,新研股份开始了连续5年的造假疯狂历程。
新研股份子公司明日宇航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造假。2015年度至2019年度,新研股份虚增营业收入3,346,503,750.10元,各年度具体情况如下:350,998,671.74元、815,165,601.85元、1,174,253,362.90元、884,761,756.83元、121,324,356.7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5.05%、45.50%、63.34%、47.07%、9.71%。新研股份虚增利润总额1,311,201,540.66元,各年度具体情况如下:176,887,385.48 元、397,687,745.08 元、563,423,202.11 元、313,169,839.75 元、-139,966,631.76 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50.69%、136.67%、118.24%、90.66%、6.77%。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新研股份经过初步测算,公司2015-2019年归母净利润未触及连续 4 年为负,净资产未触及连续2年为负,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强制退市标准。公司尚未就 2015-2019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或鉴证报告为准,如最终数据与公司目前测算情况不一致,并触及相应标准,公司仍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新研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时已对2020年有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已经披露的2020和2021年度的净资产已经考虑了2015-2019年度财务造假有关事项的影响,鉴于公司2020和2021年度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以及公司尚需对2015-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最近两年的净资产仍可能调整,最后数据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或鉴证报告为准。若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新研股份2015年及2019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公司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决定:(一)责令新研股份改正其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外以300万元罚款;(二)对韩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三)对匡理鹏给予警告50万元的罚款。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周卫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二)对张舜、胡鑫、刘佳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三)对杨立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表示,目前新研股份已确定开启了“被索赔模式”,管辖法院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2016年4月发布虚假版的2015年年报之后,该股股价在2016年7月间一度拉升至18.13元,自2019年5月之后,该股股价一直在5元以下低徘,偶遇七八元/股的收盘价但也只是昙花一现,如今更是连续20日跌破2元(截至2022.7.8),距离最高峰值已十去七八。目前证监会已经下达正式的行政处罚,新研股份的索赔案件也已开庭,但还未判决,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还可加入索赔。
而结合新研股份目前的情势,投资者的索赔却无需等待——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我所已代理多位新研股份的投资者向乌鲁木齐中院提交了立案材料并已多次缴纳诉讼费,法院也表示正全力推进新研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审理。ST新研受损投资者维权案件已于22年12月陆续开庭,庭审过程中原被告代理律师围绕证券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以及基准价(三日一价)展开激烈辩论,另外,对于本案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及其应当减扣的比例,双方围绕大盘走势、同板块股价走势、利好利空公告信息等诸多相关因素亦进行一番交锋。新研股份的调解意愿较大,主要纠结于系统性风险的减扣比例,也就是说,该股的可索赔性很大。
四、退市风险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时已对2020年有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已经披露的2020和2021年度的净资产已经考虑了2015-2019年度财务造假有关事项的影响,鉴于公司2020和2021年度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以及公司尚需对2015-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最近两年的净资产仍可能调整,最后数据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或鉴证报告为准。若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五、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延安必康、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东方网力、雅本化学、天马轴承、欢瑞世纪、海越能源、广东榕泰、启迪环境、中创环保(三维丝)、鹏欣资源、文化长城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可在本官网搜索上述案例】。
六、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
投资者应当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目前全国各地已有投资者在陆续联系我们,并提交了对账单等详细的索赔资料。
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和 印花税,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2023年多只股票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先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联系律师助理,咨询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七、最新财报
本文设置的“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也就是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新研股份的赔付能力问题,而该公司的的追溯重述后将导致公司 2016-2017 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具体数据还需等待后续相关年度的追溯调整审计工作完成才能知晓,且该公司2022年的经营状况也是大家关注的重点。
ST新研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三季报,该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4.59亿元,同比增长43.8%;实现归母净利润1664万元,上年同期为-5.1亿元,同比扭亏为盈,但接下来重述调整之后,不排除净资产为负的可能性。
截至2022.9.30,新研股份的股东超过7万户,众多股民符合索赔条件。即使后期该股股价上涨,受损投资者所持股份抛售获利,仍然不影响本次索赔、判赔与获赔。从索赔的法理角度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双份”。
八、共同被告情况
净资产堪忧,准备索赔的投资者怎么办?
从诉讼角度看,打赢官司只是索赔成功的第一步,投资者在胜诉之后能否拿到赔偿款,则取决于公司的赔付能力——也即资产状况。为了锁定胜诉之后的赔付概率,建议投资者在起诉时,把被证监会处罚的多名被告以及多年为新研股份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同步走上被告席。会计师事务所多年默许或纵容新研股份财务数据造假,或者未尽勤勉之责导致对子公司明日宇航提供的虚假年度财务资料失察,按照会计业标准规范或将负有连带赔偿责任。而会计师事务所这一行业,普遍购买了强制执业保险,对其责任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应该具有赔付力,投资者应当积极行权、维权。
【本所大面积代理的本只股票索赔案件,近期已经开始陆续立案中】
2023年初,部分投资者起诉新研股份索赔案件在乌鲁木齐中院开庭,庭审过程中原被告代理律师围绕证券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以及基准价(三日一价)展开激烈辩论,另外,对于本案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及其应当减扣的比例,双方围绕大盘走势、同板块股价走势、利好利空公告信息等诸多相关因素亦进行一番交锋。
九、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也可以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拨打全国服务热线联系律师助理,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索赔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新研股份(300159)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赴 乌鲁木齐中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可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十一、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在 2016.4.19 至 2021.11.8 之间买入ST新研(300159)股票,并在 2021.11.8 晚间仍然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