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索赔专题 /PROJECT LAW
- 经典案例更多
-
ST中安股票索赔(600...
十一前夕,宋联民律师代理的一批投资者诉中安科...
宝利国际股票索赔(300...
近期,本律师事务所又收到一批宝利国际投资者索赔...
- 动态展示更多
-
- 索赔资讯:多批次虚假陈述...
- 7月下旬以来,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陆续向法院递交...
- 索赔资讯:江苏胜衡律师事...
- 7月以来,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陆续向法院递交投资...
- 索赔速报:江苏胜衡律师事...
- 6月下旬以来,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陆续向法院递交...
宁波中百(600857)| 一审已胜诉 + 宁波中院管辖此案 + 继续征集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 + 诉讼时效仅剩2月余!
更新时间:2022-04-20 | 阅读次数:[4261]
公司全称: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857
索赔理由: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股民准备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正式起诉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准备共同起诉索赔)
诉讼时效: 2022年11月14日到期
一、索赔条件
在 2013.4.19 至 2016.4.18 买入宁波中百(600857)股票,且在 2016.4.18 晚间收盘时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可参与索赔登记。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二、案情背景
2016.6.22,宁波中百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甬证调查字 2016023号)—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锁定宁波中百的违规线索。—
2017.12.27,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140 号)。这意味着证监会对宁波中百信息披露违规的全部事实已经查清,接下来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
2019.11.18,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23 号)。该处罚决定构成了投资者依法索赔的法理依据,由此拉开了投资者按照民事特殊侵权程序起诉索赔的序幕。
三、处罚原因
(一)宁波中百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情况
2013年4月16日,宁波中百的关联方“天津九策”(董事长为龚东升)与中建四局签订了《工程款债务偿还协议书》,约定天津九策欠付中建四局的天津九策高科技产业园基地一期工程款9.47亿元的清偿问题,同时约定由宁波中百作为担保方之一,向天津九策提供保证担保。
2013年至2016年4月11日,龚东升违规出具《担保函》,宁波中百未及时披露该担保事项,并且在后续的2013至2015年报中仍一直未披露该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2016 年 4 月 12 日,宁波中百收到中建四局《关于敦促贵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函》。
2016 年 4 月 18 日,宁波中百首次公告了中建四局向其发送要求履行担保责任函件的相关事项。
2016 年 6 月 27 日,中建四局就与宁波中百的保证合同纠纷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仲裁事项。
2017 年 9 月 20 日,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2016)穗仲案字第 5753 号]《裁决书》。仲裁庭裁决如下:宁波中百就天津九策欠付的全部债务526,525,027.5元向中建四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仲裁费 3,551,300元由宁波中百承担。2017 年 9 月 22 日,宁波中百收到《仲裁书》后予以披露。
(二)龚东升策划、实施担保事项的情况(略)
(三)胡慷参与、知悉担保事项未及时报告的情况(略)
(四)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年报签署情况(略)
宁波中百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天津九策向中建四局出具《担保函》的事项,致使宁波中百 2013 年至 2015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对二级市场投资者不公平,由此导致证监会正式调查、处罚。
四、违规担保的案情背景
正在推进宁波中百股票索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宋联民主任指出,宁波中百被证监会处罚并且遭投资者索赔,主要涉及一笔违规担保案。
2019、2020年,已有部分投资者陆续起诉宁波中百(600857)索赔。投资者在索赔之前,不妨先了解下,宁波中百和“中建四局”就5.27亿元的担保纠纷打了如下官司:
——以下是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根据公开数据和信息整理:
2016年4月,宁波中百收到 “中建四局”《敦促函》,要求公司承担 “天津九策”欠付工程款的担保清偿责任,主张金额为6.04亿元,此后又收到《律师函》,被主张的担保金额变为11.46亿元。
2016年6月30日,宁波中百收到广州仲委会《仲裁通知书》,这意味着“中建四局”对公司已申请仲裁,案涉金额为5.44亿元(本金4.5亿元、违约金0.91亿元)。宁波中百随后向广州中院起诉,要求确认仲裁条款无效(即“仲裁委无权受理此案”),但随即被广州中院裁定驳回。此后广州仲委会恢复仲裁庭审。2017年9月23日,宁波中百收到广州仲裁委《裁决书》,裁决公司就“天津九策”向“中建四局”欠付的5.27亿元承担连带担保偿付责任。
2018年3月,因对仲裁结论不服,宁波中百遂向广州中院提出“撤裁申请”,广州中院于2020年6月20日裁定驳回申请,随后“中建四局”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书,该院于2020年7月份立案执行,随后宁波中百的部分银行账户合计544万元(2021.7.6该金额已更新为1.78亿元)和持有的西安银行9,511万股股票在此案的强制执行程序中被冻结,根据市值计算,被冻结的资产合计5.4亿元。此后,宁波中百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执行管辖异议和不予执行两项诉求,均被驳回。公司对此仍存有异议,正在寻求其他司法程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宋联民律师认为,上述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担保纠纷案件,系因“工大首创”时期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龚东升“越权担保”(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向中建四局违规出具一份盖有工大首创公章及其本人签名的《担保函》),由此不仅引发了上述5.27亿元的仲裁赔付案,还引发证监会对宁波中百的行政处罚,此后宁波中百不服行政处罚,先后提起了行政复议和一审、二审行政诉讼。目前,北京高院在二审行政诉讼程序中已裁定驳回上诉请求,维持一审行政诉讼判决,这意味着证监会对宁波中百的行政处罚得到维持,受损投资者索赔得以正式、全面启动。
2016.4.19违规担保被揭露后,20天停牌后的2016.5.16开盘,当日报收15.11元,和揭露日前的16.49元相比,股价跌去10%。特别是在2015年3-6月份以高于20元的价格入手宁波中百,因没有合适机会出手所致的受损投资者,可诉讼索赔弥补损失。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宁波中百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索赔弥补损失。公开数据显示,具有索赔资格的投资者为数不少。
2022.3.29,宁波中百发布《2021年年报》披露:证监会因信息披露违规而对宁波中百作出行政处罚,宁波中院曾于2019年末至2020年初受理了4起小股东的索赔之诉,涉案金额766万元。上述4起案件,于2021年审查后驳回诉请。 2021年度,宁波中院受理了同类索赔诉讼共5起,涉案金额约947万元,公司已计提470万元预计负债。公司最终是否需要向投资者赔偿及赔偿范围,以法院生效裁判为准。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宁波中百系列案的法定管辖地是杭州中院。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根据最高院最新的司法解释,诉讼时效起算规则已发生很大变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参与,以免失去索赔资格。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浏览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免费咨询律师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由于索赔额的计算过程复杂且专业,专业律师将根据您所提供的材料为您详细计算,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佣金和 印花税,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最新一批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投资者应当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之后,目前仍有全国各地投资者在陆续联系我们,进行索赔登记。
六、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佛山照明案、海润光伏案、振兴生化案、华锐风电、京天利、大智慧、上海顺灏、安硕信息、三房巷、宝利国际、大连控股、亿晶光电、嘉寓股份、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尔康制药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七、最新财报
2022年3月29日,宁波中百发布年度业绩报告称,2021年营业收入约8.34亿元,同比增加13.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约3586万元,同比增加59.38%。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76亿元。
2022年7月15日,宁波中百发布半年度业绩预报,预计归母净利润约为3719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34411万元,同比增加约1238.25%。导致半年度业绩预增的重要原因,系公司因担保案事项结案冲回相应的预计负债,以及公司进行定向股票投资的股价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净利润的增加。宁波中百的基本面好转,这将利好投资者索赔。
公司业绩盈利,净资产充裕,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后期索赔实际获赔概率。
八、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也可以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进行在线咨询或留言,律师收到信息后会主动联系您。或者拨打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全国服务热线咨询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准备资料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您不需要亲自出庭,只需要花费准备索赔资料的时间,后期律师将为您全权代理,有任何动态,律师将主动致电联系您。在您收到上市公司赔付款前,您不需要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索赔胜诉后,上市公司赔偿款将直接拨付到您本人。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九、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宁波中百(600857)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参照新规,目前无需提交公证书。接下来赴 杭州中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十、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在 2013.4.19 至 2016.4.18 买入宁波中百(600857)股票,且在 2016.4.18 晚间收盘时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可参与索赔登记。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