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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奥马(奥马电器002668)| 一夜“戴帽”被ST + 涉嫌信批违规被调查 + 股民索赔预征集
更新时间:2021-12-31 | 阅读次数:[4865]
公司全称: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668
索赔理由:上市公司涉嫌证券虚假陈述,股民做好索赔准备
目前状态: 起诉准备阶段 (征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做好索赔准备)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1)在2021年9月3日(含当日)前买入ST奥马(奥马电器002668)股票,并且在2021年9月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预登记。
(2)在2021年12月30日(含当日)前买入ST奥马(奥马电器002668)股票,并且在2021年12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预登记。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均可以参与索赔预登记,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索赔条件将根据今后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二、事件回顾
自2021年1月25日起,奥马电器多次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其违规操作已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
2021年9月3日,奥马电器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奥马电器股票于9月6日停牌一天,7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奥马电器”变更为“ST奥马”,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21年12月30日晚间,ST奥马(002668)公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及公司近期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及公司立案。
三、律师分析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0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和销售各类家用电器、小家电产品、厨卫用具以及各类家用电器零配件等。广东奥马现有专业化大型生产基地三家,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为300亩。广东奥马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电冰箱制造基地之一,年电冰箱生产能力为1200万台。同时,它也是中国冰箱出口冠军企业。
2021年9月3日奥马电器发布公告,表示公司现任管理层近期发现:公司子公司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一笔1.45亿元定期存单存在质押情形。该笔定期存单对外担保,未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规对外担保。由此,公司股票在6日停牌一天,7日复牌时,公司股票名称已改为“ST奥马”。
奥马电器现任管理层认为,原实控人控制期间存在联合相关方虚增资产及利润、未充分计提坏账准备的可能性。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9.88亿元,减值准备5.82亿元,账面净值为4.06亿元。上述应收账款对象疑似均与原实控人赵国栋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合作关系。公司前期运作不规范事项累计对合并报表潜在减少净利润金额约为19.78亿元,潜在增加现金流出金额约为9.77 亿元,可能对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奥马电器的违规行为远远不是看起来的那么简单,在长达27页的问询函回复中,奥马电器的管理层细数多项疑似违规的细节:
(1)2021年1月份,子公司汇通恒丰卡点“突击”新增的9亿元保理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合同方中油云泽及其母公司被“高度怀疑”为不开展实质业务的空壳公司,作为应收账款的9亿元回收存在重大风险。此前的2020年6月,应监管要求,汇通恒丰经营范围已变更为不再包含保理业务。此后的2021年4月,公司董事会作出终止经营金融科技业务板块及处置相关资产等决议;5月,TCL 家电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东生。
(2)子公司国信智能与疑似“空壳公司”的深圳宽域签订采购合同。预付的5000万元合同款迄今未收到合同标的物,可能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
(3)子公司西藏网金近8亿元对外投资增资对象北海悦享、北海悦创疑为空壳公司,公司金融科技业务板块子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存在进一步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风险。
(4)公司可能存在对子公司钱包金服向长治银行借款1.92亿元及钱包好车向晋中银行借款1.5亿元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5)公司原实控人赵国栋及时任管理层通过公司与郑州银行、长治银行分别签署《差额补足协议》,未经审议亦未履行信披义务。近期公司已收到长治银行催收通知,涉及赵国栋关联方智源融汇(原名钱包网金)600万元逾期债务需由公司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就上述违规行为中,已有两项与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有关。同时,奥马电器9月5日晚间发布补充公告表示2021半年报问询回复内容,公司董事刘向东反馈无法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因此,奥马电器是否还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目前尚无定论。
正在推进奥马电器索赔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认为,奥马电器的违规行为的实施时间远远早于公告时间。监管公开信息显示,早在去年3月,赵国栋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融金公司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原因是1316.34万股被动减持未及时披露减持计划,未及时将股份冻结情况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披义务,也没有及时履行中融金公司未完成的1.81亿元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同年4月,中融金原股东赵国栋、尹宏伟因未在规定限期内足额交付业绩补偿金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2021年7月,因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53973.72万元)与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7488.80万元至-14968.80万元)差异较大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修正,奥马电器被深交所下达监管函。
宋联民主任强调称: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目前证监会已对奥马电器下达立案调查通知,但就已掌握的信息来看,律师认为证监会大概率会对奥马电器进行行政处罚。在此空窗期内,广大受损投资者应当积极采取行动,早日联系律师办理索赔预登记手续,及时掌握索赔动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最新财报
10月30日,奥马电器披露2021年三季度财报。报告期内:奥马电器归属净利润2.32亿元,同比增长22.67%。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84亿元。
五、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
依照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奥马电器(002668)存在诸多违规行为,在证监会调查之后,将会下达相应地处罚。一旦正式处罚下达,投资者后期正式索赔时应当注意被告数量以及法定的管辖法院(广州中院)。
投资者应当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目前全国各地已有投资者在陆续联系我们进行索赔预登记,待正式罚单落地,我们将正式启动第一批索赔诉讼。
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和 印花税,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最新一批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先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联系律师助理,咨询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六、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七、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也可以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八、后期诉讼索赔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奥马电器(002668)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即可。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参照新规,目前无需提交公证书。接下来赴 广州中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九、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1)在2021年9月3日(含当日)前买入ST奥马(奥马电器002668)股票,并且在2021年9月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预登记。
(2)在2021年12月30日(含当日)前买入ST奥马(奥马电器002668)股票,并且在2021年12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预登记。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均可以参与索赔预登记,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索赔条件将根据今后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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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