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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长城(300089)| 索赔已有一审胜诉判决 + 处罚已下达 + 证监会揭露“六宗罪” + 业绩亏损 + 广州中院管辖此案
更新时间:2022-01-29 | 阅读次数:[4364]
公司全称: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089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正式起诉阶段(已有胜诉判决,可以继续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凡在 2017.4.11 至 2019.4.29 间买入文化长城(300089)股票,并在 2019.4.29晚间收盘时 仍然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索赔挽回损失。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机构,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二、案情背景
2019 年 11 月 4 日,文化长城已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锁定文化长城的违规线索。
2021 年 7 月 4 日,文化长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这意味着证监会对文化长城的信息披露违规的全部事实已经查清,接下来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
2021 年 9 月 2 日,文化长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2 号)及对蔡廷祥、许高镭的《市场禁入决定书》,处罚结论进一步印证了投资者索赔的正当性,增强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的法理依据!
三、处罚原因
(一)文化长城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1 月,文化长城及其控股孙公司以银行定期存单,为潮州市名源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州名源)提供大额质押担保,其中:2017 年度对外担保金额累计 17,588 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66%;2018 年上半 年对外担保金额累计 28,088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42%。
(二)文化长城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重大遗漏。2016年1月 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文化长城未经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利用潮州名源、潮州市源发陶瓷有限公司、潮州市枫溪区锦汇陶瓷原料厂、潮州市伍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四家关系密切公司的账户以及员工账户层层转账后,累计向控股股东蔡廷祥等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约 45,383 万元,用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解质押款、支付质押利息、对外投资等个人事项。
(三)文化长城 2018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存在虚假记载。 2018 年,文化长城子公司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汛教育) 为完成业绩对赌目标,主导区域代理商签订含保底收入承诺的合作协议,并将此作为确认区域代理商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为营业收入的条件。在未发生对应的实际业务情况下,为伪造区域代理商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假象,联汛教育通过供应商账户、中间过桥账户将资金在体外循环后,安排区域代理商转入其全资子公司新疆联汛展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汛教育根据合作协议、转入资金金额,将区域代理商转入的 6,855 万元(含税)确认为 2018 年应收账款,并确认相应营业收入,导致 2018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约 6,467 万元,虚增营业利润约 5,939 万元,占文化长城当期披露利润总额 24.49%。
(四)文化长城 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如实披露对北京翡翠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翡翠教育)失去控制权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五)文化长城 2019 年 7 月 22 日对深交所的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六)文化长城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转让重大变化情况。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相关情况。
四、处罚结果
基于以上违规情形,证监会决定: (一)对文化长城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二)对蔡廷祥给予警告,并处以 90 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30 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 60 万元罚款;(三)对许高镭给予警告,并处以 25 万元罚款;(四)对任锋、蔡雪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五)对吴淡珠、罗晨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六)对谢建歆、金永丽、陈伟雄、谢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七)对高洪星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五、证券律师分析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潮州。公司成立于1996年,创业之初主要从事各式中高档创意工艺、日用陶瓷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2010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在创业板上市的创意艺术陶瓷企业。
早于2021年5月10日,深交所便在对文化长城2020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发现九大问题,并就此对文化长城下发问询函。一周之后,文化长城披露了对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不过,深交所方面似乎对此并不满意,并于6月4日再度发函,要求文化长城针对回函中部分问题进一步核实并说明,强调“上市公司应严肃对待我部问询并认真回复,如相关问题无法回答,请直接回复无法回答并说明原因,避免回函内容简单、敷衍及缺乏针对性情形”。
此后,文化长城两度申请延期,直至6月22日才再次回复问询函。值得注意的是,文化长城在回函中表示:本次问询函的回复材料均为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原管理团队提供,虽与原实控人对本次问询所需相关资料进行索要和问询,但到本次公告发布时,原实控人并未提供企业全部资料。相关交接还在沟通过程中,董事会目前尚无法获悉企业全部经营状况,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能完全保证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此“甩锅”般的陈述当然不能躲避监管的慧眼,深交所于三日之后便针对上述内容中相关问题再度发函要求进一步说明,但是,在文化长城7月2日的回复中又称,“本次关注函未获得盖章,主要是公司董事会未取得公司印鉴,原实控人及其团队未配合董事会盖章所致。”
如此往复,直至7月13日,文化长城还在就年报中存在的问题向深交所解释、说明。从近期数次问询函回复中不难看出,文化长城内部复杂,高层稳定性亟待完善。2021年7月4日,文化长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原董监高及公司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多次敷衍“挑战”深交所、潦草回复监管函的文化长城,最终如愿被证监局实锤揭露“六宗罪”。
已成功代理众多股票索赔案件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认为,文化长城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交易情况,所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未如实披露对子公司翡翠教育失去控制权的情况,所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如实答复深交所关注函事项、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转让后续进展,所披露的相关临时报告存在不准确、不及时。文化长城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
目前,文化长城因涉嫌信披违规已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处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是罚当其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文化长城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索赔弥补损失。
2022年,部分投资者起诉文化长城索赔案件在广州中院开庭,庭审过程中原被告代理律师围绕证券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以及基准价(三日一价)展开激烈辩论,另外,对于本案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及其应当减扣的比例,双方围绕大盘走势、同板块股价走势、利好利空公告信息等诸多相关因素亦进行一番交锋。对于文化长城的索赔案件,广州中院已多次下达一审胜诉判决书,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个好消息!有胜诉判决在前,后续案件审理过程按理来说会加快,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不必犹豫,可以尽快加入索赔!判决书显示,除了公司要对投资者的投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外,蔡廷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蔡雪凯对公司的债务在20%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吴淡珠对被告文化长城公司的债务在10%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无疑,对其他责任主体的赔偿责任的划定,增大了投资者的获赔概率。
六、最新财报
本文设置的“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也就是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文化长城的赔付能力问题,目前该公司面临年报业绩的大考,具体盈利情况还需要等待预计四月份披露的年报。
*ST文化于2022.10.26披露三季报,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789万元,同比下降5.8%,降幅较去年同期收窄;实现归母净利润-6050万元,上年同期为-7555万元,亏损小幅收窄。目前文化长城亏损严重,所幸净资产有盈余,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应该及时联系律师处理索赔事宜。
截至2022.9.30,公司股东户数为7525户,较上期(2022年6月30日)增加198户,增幅为2.7%,这意味着众多投资者或具有索赔资格。即使后期该股股价上涨,受损投资者所持股份抛售获利,仍然不影响本次索赔、判赔与获赔。从索赔的法理角度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双份”。
七、投资者可以启动索赔程序
依照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文化长城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处罚,投资者索赔全面启动。现在即可联系律师咨询索赔条件及索赔流程,在律师的指导下准备诉讼索赔资料。宋联民律师提醒投资者,在正式索赔时应当注意被告数量以及法定的管辖法院(广州中院)。
投资者应当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目前全国各地已有投资者在陆续联系我们进行索赔登记,我们将加快资料审核程序,分批次向法院递交立案资料。
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和 印花税、利息 与预缴的 诉讼费 等,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先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联系律师助理,咨询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八、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金正大、香溢融通、延安必康、围海股份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九、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也可以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页,进行在线咨询或留言,也可以拨打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全国服务热线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您不需要亲自出庭,只需要花费准备索赔资料的时间,后期律师将为您全权代理,有任何动态,律师将主动致电联系您。在您收到上市公司赔付款前,您不需要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索赔胜诉后,上市公司赔偿款将直接拨付到您的银行卡中。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十、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文化长城(300089)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接下来赴 广州中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凡在 2017.4.11 至 2019.4.29 间买入文化长城(300089)股票,并在 2019.4.29晚间收盘时 仍然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索赔挽回损失。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决判为准。在投资者获赔之前,本律师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挽回损失,勿失良机!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 s17702511800)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