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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 预处罚已下达 + 上海金融法院 + 股东违规减持 + 投资者索赔火热征集

更新时间:2022-06-15 | 阅读次数:[3597]




公司全称: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259

索赔理由:公司涉嫌证券虚假陈述,股民做好索赔准备 

目前状态:正式起诉阶段(征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做好索赔准备)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2021.5.142021.6.11(含当日)之间买入药明康德(603259)股票,且在2021.6.12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登记。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本网站为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唯一官方网站,索赔请认准正规专业律师事务所,后期获赔金额有保障,联系方式在本文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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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案情背景

2021年6月16日,药明康德的股东“上海瀛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字 202101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2513日,药明康德公告称,上海瀛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22]30号)并转发给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律师分析

公开资料显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是全球领先的制药、生物技术以及医疗器械研发开放式能力和技术平台公司。药明康德向全球制药公司、生物技术公司以及医疗器械公司提供一系列全方位的实验室研发、研究生产服务,服务范围贯穿从药物发现到推向市场的全过程。

2021年6月11日晚间,药明康德披露《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致歉的公告》。公告称,2021年6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瀛翊”)《关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2021 年5月14日至6月7日,上海瀛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 16,107,986 股(2020 年度权益分派前)A 股股份,2021年6月8日上海瀛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 1,141,700 股(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后)A股股份,该等股份合计17,249,6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62%。

对此,上海瀛翊解释为,其减持前持股比0.8381%未达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相关工作人员未能意识到作为委托投票方,上海瀛翊在公司A股上市时已经作出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应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导致了本次违反承诺减持行为。上海瀛翊自查确认上述违规减持后已立即停止减持行为,也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就该行为给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造成的影响致以诚恳的歉意。

2021年6月15日,药明康德收到来自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要求上海瀛翊在3个交易日内提交自查报告,同时尽快制定必要和充分的补偿措施,以及提交此次股份减持的内幕知情人名单。

2021年6月16日晚,药明康德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收到了《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上海瀛翊立案调查。

2022513日,药明康德发布公告称,药明康德发布公告称上海瀛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转发给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查明,上海瀛翊涉嫌违法的事实有:()上海瀛翊持有‘药明康德’及承诺情况;()上海瀛翊减持‘药明康德’内部决策情况;()上海瀛翊减持‘药明康德’情况。

证监会拟决定:对于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行为,责令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2 亿元的罚款。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表示,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虽然是市场化行为,但关系到投资者切身利益,股东减持股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和承诺。一般来说,股东作正常减持不会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但是偷偷摸摸减持会影响小股东的利益,可能会引起其他股东跟风减持或将导致不良的结果。上海瀛翊在实施本次减持之前未能遵守其作为委托投票方作出的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没有提前通知药明康德,也没有提前15个交易日通过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等相关程序。6月17日,药明康德净卖出额居首,金额为5.01亿元。

而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之所以频频发生,主要由于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成本收益倒挂。以药明康德为例,该股发行价格21.6元,按照上述减持发生时股价复权超过350元/股,累计上涨超过16倍。上海瀛翊是药明康德首发股东,本次减持的盈利无论是幅度还是绝对金额,都是非常巨大的。

因上海瀛翊违规减持和信披违规导致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上海瀛翊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索赔弥补损失。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3月31日,药明康德股东人数为14.61万户,具有索赔资格的投资者为数不少。

 

四、最新财报

20223月23日,药明康德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97亿元,同比增长72.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64亿元,同比增长70.38%。

20224月25日,药明康德披露2021年一季度报告。2021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3亿元,同比增长9.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14亿元,同比增长106.52%。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03.6亿元。

 

五、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

投资者应当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目前全国各地已有投资者在陆续联系我们进行索赔登记。

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印花税,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最新一批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药明康德系列案的法定管辖地是上海金融法院,该院办理债权索赔类案件的审理效率挺高,曾经成功审理过类似证券维权案件多起,近期审理了飞乐音响案。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浏览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先加律师微信,免费咨询律师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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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也可以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八、后期诉讼索赔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药明康德(603259)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 上海金融法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可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九、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2021.5.142021.6.11(含当日)之间买入药明康德(603259)股票,且在2021.6.12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预登记。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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