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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澳环保(603822)| 处罚已下达 + 虚减利润 + 投资者索赔全面启动
更新时间:2021-05-28 | 阅读次数:[4581]
公司全称: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822
索赔理由: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正式起诉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一、索赔条件
在2020.2.18至2020.12.23(含当日) 期间买入嘉澳环保(603822)股票的投资者,并在2020.12.24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登记。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二、案情背景
2020.12.2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 202094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1.5.18,嘉澳环保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1]8 号)。
2021.5.26,嘉澳环保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处罚字[2021]6 号)。
三、处罚原因
嘉澳环保于 2019 年初至 2020 年 8 月,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嘉穗进出口有限公司与 FOUTAIN HIGH HK TRADING Limited、High Channel Limited等境外主体开展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嘉澳环保未将境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对购销业务进行抵销处理,以及未根据业务实质对通过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进行收入和成本的抵销,导致嘉澳环保披露的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四、处罚结果
基于以上违规情形,证监会决定:(一)对嘉澳环保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二)对沈健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三)对查正蓉、王艳涛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五、律师分析
公开资料显示,嘉澳环保成立于2003年1月,专门从事环保增塑剂和稳定剂研发、生产和销售,系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
正在推进嘉澳环保(603822)股票索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表示,嘉澳环保的会计核算并不是第一次出现问题。早在2020年3月5日,嘉澳环保连发9份更正公告,披露了2017-2019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18 年审计报告的更正,公司公告称自查发现公司公告的年报、半年报数据与当年公告的审计报告中同一科目有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共5处信息不一致。如此大规模的财报更正,在A股市场实属罕见。嘉澳环保解释,定期报告的5处信息披露与此前披露不一致的情形,系公司财务失误导致的年报格式不全、数字抄写错误或抄写串行所致,更正事项对嘉澳环保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然而,2018年审计报告和2019年半年报这已是二次更正,首次更正分别发生于2019年3月7日和2019年7月20日。
此次嘉澳环保被证监会处罚,是由于嘉澳环保财务部门没有把FOUTAIN HIGH HK TRADING Limited、High Channel Limited两家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虚增的营业成本大于虚增的营业收入,导致净利润虚减。
目前,嘉澳环保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事实已被证监会查明,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成,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行为。嘉澳环保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是罚当其过,受损投资者索赔已全面启动。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嘉澳环保股东人数为10562户,这意味着或有约1万投资者具有索赔资格。
六、投资者可全面启动索赔程序
依照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嘉澳环保(603822)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处罚,说明其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已被中国证监会正式认定;违法、违规行为证据确凿,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已可以正式启动,已无悬念。投资者正式索赔时应当注意被告数量以及法定的管辖法院(杭州中院)。
投资者应当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目前全国各地已有投资者在陆续联系我们进行索赔登记,我们正在分批审核、办理委托手续,分批进行索赔诉讼。
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和 印花税、利息 与预缴的 诉讼费 等,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嘉澳环保系列索赔案的法定管辖地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中院办理证券索赔类案件效率较高,之前该法院还圆满处理了投资者与祥源文化(及赵薇等)之间的证券索赔系列案,本律师所代理的该批案件的判决赔付率为接近100%,调解赔付率为90%(调解率最高),并且已经全部实际赔付到位。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先浏览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添加律师微信,免费咨询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七、最新财报
2021年4月30日,嘉澳环保(603822)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显示:1、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7万元。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13万元。
2021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8.413亿元。嘉澳环保业绩盈利,净资产不少,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后期胜诉后实际获赔概率。
八、准备索赔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嘉澳环保(603822)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身份资料:方便到或在 杭州 的投资者,后期请准备身份证原件到 杭州中院 现场核对;外地投资者需到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150元,半小时即可办理完毕),供法院立案时核对身份信息。
九、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也可以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十、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佛山照明案、海润光伏案、振兴生化案、华锐风电、京天利、大智慧、上海顺灏、安硕信息、三房巷、宝利国际、大连控股、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嘉寓股份、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尔康制药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十一、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在2020.2.18至2020.12.23(含当日) 期间买入嘉澳环保(603822)股票的投资者,并在2020.12.24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登记。目前索赔登记正在火热进行中!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挽回损失,勿失良机!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 s17702511800)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