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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腾股份(300363)| 处罚已下达 + 业绩盈利 + 投资者索赔火热征集
更新时间:2021-05-20 | 阅读次数:[3659]
公司全称: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363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正式起诉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在2018.8.25至2019.4.29(含当日)期间买入博腾股份(300363)股票,且在2019.4.29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登记。在投资者获赔之前,本律师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案情背景
2019.8.1,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腾股份”)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渝证调查字 2019131 号),因公司涉嫌未如实披露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0.1.13,博腾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1号)。
2020.5.14,博腾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
三、处罚原因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处罚文件,博腾股份主要违法行为有:(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二)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情况:(1)2018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四、处罚结果
基于以上违规情形,证监会已作出如下处罚:(一)对博腾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二)对陶荣给予警告,并处以 9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30 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 60 万元;(三)对居年丰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四)对张和兵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五)对 JOHNSON YIU-NAM LAU、李毅、韩楚、覃军、李兴明、曾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六)对郑培敏、赖继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七)对兰志银、喻咏梅、曹卫东、朱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
五、证券律师分析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是一家按照国际标准为跨国制药公司和生物制药公司提供医药定制研发生产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总部位于重庆,在比利时、瑞士、美国、香港、成都、上海、浙江上虞、江西宜春设有子公司。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为创新药提供医药中间体的工艺研究开发、质量研究和安全性研究,以及为创新药提供医药中间体的定制生产服务,包括研发阶段的小规模生产服务到商业化阶段的大规模生产服务。
正在推进博腾股份股票索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指出,目前距离证监会下达正式处罚文件已经过了1年,投资者陆续已经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索赔。证监会的罚单说明,博腾股份已经严重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63条,构成了2005 年修订的《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述的严重情形。
但证监会的一纸行政罚单,只是引起投资者触发民事索赔诉讼的依据和前奏,接下来,博腾股份如何面对众多投资者的诉讼,才是重头戏。律师认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已经极大概率具有索赔权。
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和公众公司而言,博腾股份的信息披露理应真实、准确、完整,但博腾股份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高达53375 万元,长达一年,且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造成投资者“信息不对称”,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收到证监会的罚单也是罚当其过。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3月31日,博腾股份股东户数为15981,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数不少。
广大投资者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准备起诉,博腾股份后期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应该积极联系律师加入索赔,挽回损失。
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和 印花税、利息 与预缴的 诉讼费 等,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投资者应当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博腾股份系列案的法定管辖地是重庆第一中院。该院办理债权索赔类案件的审理效率挺高,曾经成功审理过类似证券维权案件多起,其中较为典型的是三圣股份,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并且未扣除系统风险。投资者如果起诉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投资者参加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浏览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先加律师微信,免费咨询律师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六、最新财报
目前正是各家上市公司的业绩快报季。2021年3月13日,博腾股份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4亿元,同比增长74.84%;实现扣非净利润2.882亿元,同比增长77.82%。
2021年4月28日,博腾股份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09万元,同比增长82.9%;实现扣非净利润7527万元,同比增长55.7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4.73亿元。 公司业绩盈利,净资产充裕,对所有投资者都是好事,并且会加大投资者后期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概率。
七、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佛山照明案、海润光伏案、振兴生化案、华锐风电、京天利、大智慧、上海顺灏、安硕信息、三房巷、宝利国际、大连控股、亿晶光电、嘉寓股份、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八、维权成本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您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九、后期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博腾股份(300363)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身份资料:方便到或在 重庆 的投资者,后期请准备身份证原件到重庆中院 现场核对;外地投资者需到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150元,半小时即可办理),供法院立案时核对身份信息。
十、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在2018.8.25至2019.4.29(含当日)期间买入博腾股份(300363)股票,且在2019.4.29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登记。在投资者获赔之前,本律师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已有部分投资者进行索赔登记。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 s17702511800)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