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025)86802250

股民索赔专题 /PROJECT LAW

经典案例更多

ST中安股票索赔(600...

十一前夕,宋联民律师代理的一批投资者诉中安科...

宝利国际股票索赔(300...

近期,本律师事务所又收到一批宝利国际投资者索赔...

动态展示更多

粤传媒(002181)|处罚已下达 + 业绩盈利 + 投资者一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2-04-18 | 阅读次数:[5122]



       公司全称: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181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正式起诉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一、索赔条件

2013年10月28日2016年10月19日期间买入粤传媒(002181)股票,且在2016年10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粤传媒(002181)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目前投资者一审胜诉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积极参与诉讼索赔,在投资者获赔之前,本律师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案情背景

2016年10月19日,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传媒”)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6007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2月27日粤传媒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27号)

2021429日,粤传媒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号)。 


三、处罚原因 

2013 年10 月,粤传媒与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榭丽)全体股东签订《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粤传媒以现金和向香榭丽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香榭丽100%股份。 2013 年 10 月 28 日、10 月 30 日,粤传媒分别披露了《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

2011 年至 2015 年期间,香榭丽通过制作虚假合同虚增收入共计 599,272,117.70 元,虚增成本费用共计30,554,652.44 元,虚减所得税费用共计 7,556,473.95 元,虚增净利润共计561,160,991.30 元。同时,香榭丽以其自有产权的户外 LED 显示屏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叶某 2000 万元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事实未被披露。榭丽的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导致粤传媒 2013 年和 2014 年披露的《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以及粤传媒 2014 年年报、2015 年半年报等存在虚假记载。


 四、处罚结果

基于以上违规情形,证监会已作出如下处罚:一、责令粤传媒改正,给予粤传媒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 二、给予赵文华、陈广超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 


 五、证券律师分析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2007年11月成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是一家获得中宣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报业传媒公司。2012年6月,广州日报经营性资产整体注入上市公司,成为广东省一家报业传媒集团整体上市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刷业、发行业务、广告业、其他行业、网络服务

正在推进粤传媒股票索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表示,粤传媒虚假陈述一案历时4年半终于查明,受损投资者索赔全面启动。粤传媒此次被罚主要是被收购的香榭丽所连累。

2011 年至 2013 年间,香榭丽制作虚假合同共计 127 份,虚增净利润共计 30,589.83 万元。2013年10月,粤传媒收购香榭丽。2014 年7月1日,粤传媒将香榭丽财务数据纳入合并会计报告编制范围。而此时,香榭丽的合同造假行为仍在持续,并通过共计108份虚假合同虚增净利润共计25,526.27 万元,导致粤传媒 2014 年年报和2015 年半年报信息披露违法。

宋联民律师指出,2011年至2015年期间,作为被收购方的香榭丽通过制作235份虚假合同的方式,虚增收入高达5.99亿元,虚增净利润共计5.61亿元,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粤传媒以4.5 亿元的对价收购香榭丽,并对香榭丽增资4500万元、借款1000万元,虽然粤传媒事后进行维稳、维护自身权益,但最终香榭丽申请破产,损失已无法挽回。

对于一家上市公司而言,粤传媒(002181)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可能对影响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信息长期秘而不宣,并可能导致投资者长期“信息不对称”,粤传媒已经领到了证监会的行政罚单,但这只是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前奏,对于众多投资者可能陆续起诉的索赔案件,如何积极应诉,才是粤传媒后期需要应对的关键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粤传媒因信披违规已收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说明其违规行为已被正式认定,证据确凿,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已可以正式启动,已无悬念。粤传媒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东方花旗、中天运所、中企华、大成律所)相继被处罚,这对于受损股民索赔是个利好,可以加大股民获赔力度。

广大投资者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准备起诉,粤传媒(002181)后期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应当积极联系律师进行索赔登记,在律师的指导下准备相应的索赔资料

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最新一批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2022年3月18日晚,粤传媒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披露: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已对1名原告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

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0500元,法院判决被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共计3872.4元。投资者一审胜诉,尚未起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参与。

投资者应当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本案的法定管辖地是广州中院。该院办案效率高,曾经成功审理过类似证券维权案件多起。投资者后期如果起诉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投资者参加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先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联系律师助理,咨询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16183902767834700.png


 六、业绩盈利 

目前正是各家上市公司的业绩快报季。2022125日,粤传媒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实现净利润6000.00万元~8900.00万元,净利润同比下降71.61%-80.86%。

对于业绩变动原因粤传媒表示:(一)公司本年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关于【(2018)粤刑终881号】案的执行款347.69万元,去年同期收到16,244.82万元,同比减少15,897.13万元,两年均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二)2020年公司子公司收到印刷发行补助经费1,800.00万元,并计入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本年无此项。(三)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号】,本年计提股民索赔支出649.73万元,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上年无此项。(四)确认参股公司上海德粤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德粤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粤传媒业绩盈利,对于所有投资者来说都是利好消息,不影响投资者起诉索赔,而且会加大投资者后期索赔胜诉后的实际获赔率。


 七、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八、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也可以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方服务网,拨打全国服务热线联系律师助理,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九、后期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粤传媒(002181)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赴广州中院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可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十、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2013年10月28日2016年10月19日期间买入粤传媒(002181)股票,且在2016年10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粤传媒(002181)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目前投资者一审胜诉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积极参与诉讼索赔,在投资者获赔之前,本律师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

 钱助理.png



微信扫一扫
获取法律援助
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徽商大厦B幢17层
法律热线:(025)8680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