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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银河(000806银河生物)|处罚已下达 + 南宁中院管辖 + 投资者索赔火热征集
更新时间:2021-05-14 | 阅读次数:[3563]
公司全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806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正式起诉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2023.6.8 截止 。
一、索赔条件
在2016.7.1至2019.1.23(含当日)期间买入*ST 银河(000806银河生物)股票,且在2019.1.24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登记。在投资者获赔之前,本律师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案情背景
2019.1.23,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生物”)与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桂证调查字 2019002、桂证调查字 2019003),因银河生物、银河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银河生物和银河集团进行立案调查。
2019.11.22,银河生物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19]3号)。
2020.6.9,银河生物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
三、处罚原因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处罚文件,银河生物(000806)主要违法行为有:(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016 年至 2018 年,银河生物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向关联企业划转资 金、代关联方还款、对外借款供关联企业使用、向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持续为银河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潘琦等关联方提供资金。对上述事项,银河生物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 2016 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 年半年报中予以披露。
(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2016年7月至2018年3月,银河生物及子公司共计15次为银河集团等关联方对外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154,430万元。对上述事项,银河生物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 2016 年年报、2017 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 年半年报中予以披露。
(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2017年10月至2019 年 1 月,银河生物涉及民事诉讼 18 起,涉诉金额合计不少于 156,546.37 万元。 对上述事项,银河生物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 2018 年半年报中予以披露。
(四)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2018 年 4 月 27 日,银河集团所持有的 524,752,989 股、589,978 股银河生物股份分别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和轮候冻结。2018 年 5 月 7 日、6 月 5 日,银河集团所有的 100,000,000 股、525,612,967 股银河生物股份分别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但直至 2018 年8 月 7 日,银河生物才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对上述事项进行公开披露。
四、处罚结果
基于以上违规情形,证监会已作出如下处罚:1.对银河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2.对潘琦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3.对徐宏军、唐新林、刁劲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 4.对张怿给予警告,并处以 25 万元罚款; 5.对叶德斌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 6.对卢安军、王肃、刘杰、朱洪彬、宋海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 万元罚款; 7.对陈汝平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8.对蔡琼瑶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决定:1、对潘琦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对徐宏军、唐新林分别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对刁劲松、张怿分别采取 3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五、证券律师分析
正在推进*ST 银河(000806)股票索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指出,作为曾因工业大麻概念被炒作的银河生物由于关联担保、关联交易被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所拖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伤及了大批投资者的利益,也将引发股民跟风索赔。
目前距离证监会下达正式处罚文件已经过去了近1年,投资者陆续已经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索赔。2020.10.23,*ST银河发布《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42名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共计25,115,055.09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法院立案后原本定于2020年11月24日开庭,不过随后*ST银河提出管辖权异议。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指出,在证券诉讼中,上市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十分常见,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提起管辖权异议能够拖长一审开庭的时间。证券诉讼有效时限三年,从行政处罚下达日期起算,对于处于证券诉讼之中的上市公司来说,尽可能的拉长诉讼时长可以减少投资者索赔金额。2021年1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ST银河索赔案件管辖权一审裁定:驳回*ST银河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分析,证监会的罚单说明,*ST银河已经严重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63条,构成了2005 年修订的《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述的严重情形。
但证监会的一纸行政罚单,只是引起投资者触发民事索赔诉讼的依据和前奏,接下来,*ST银河如何面对众多投资者的诉讼,才是重头戏。律师认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对于一家上市公司和公众公司而言,*ST 银河(000806)的信息披露理应严谨、慎重,但*ST 银河对多个关联交易、多次关联方担保及相关重大事项应披未披,历时3年之久,造成投资者“信息不对称”,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异常波动难辞其咎,收到证监会的罚单也是罚当其过。而这,正是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的法理所在。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ST 银河(000806)股东人数为101415,这意味着至少有数万名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广大投资者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准备起诉,*ST 银河(000806)后期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目前,部分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已积极联系本所律师委托诉讼,后续的索赔征集仍在火热进行中。
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和 印花税、利息 与预缴的 诉讼费 等,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投资者应当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ST 银河(000806)系列案的法定管辖地是南宁中院,该院办理债权索赔类案件立案快,审理效率较高。投资者如果起诉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投资者可以先加律师微信,咨询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六、最新财报
2021年4月30日,*ST 银河(000806)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1、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31万元。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920万元。
对于2020年度业绩盈利,*ST 银河解释称:随着高端电子元器件领域国产化趋势的加强,公司相关产品市场需求扩大,同时公司集中资源增加高毛利品类产品市场份额,从而实现电子元器件业务的收入和净利润的双增长;在变压器行业客户需求回升转暖的契机下,公司及时把握机会抢抓订单,大力开拓新客户,变压器业务收入大幅提高,盈利情况显著改善。另外,公司2019年度对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项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对公司诉讼事项计提了大额的预计负债,本期对前两项事项的计提大幅减少。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盈利增加所致。*ST 银河2020年度业绩盈利,不影响投资者起诉索赔,并且会加大后期胜诉之后投资者的实际赔付概率。
同日,*ST 银河(000806)披露2021年一季度报告。2021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7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30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6468万元。
七、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佛山照明案、海润光伏案、振兴生化案、华锐风电、京天利、大智慧、上海顺灏、安硕信息、三房巷、宝利国际、大连控股、亿晶光电、嘉寓股份、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八、维权成本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九、后期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ST 银河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身份资料:方便到或在 南宁 的投资者,后期请准备身份证原件到 南宁中院 现场核对;外地投资者需到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150元,半小时),供法院立案时核对身份信息。
十、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在2016.7.1至2019.1.23(含当日)期间买入*ST 银河(000806 银河生物)股票,且在2019.1.24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登记。在投资者获赔之前,本律师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 s17702511800)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