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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300008)| 处罚已下达 + 上海金融法院管辖此案 + 会计师事务所或承担责任 + 索赔火热征集

更新时间:2021-12-17 | 阅读次数:[4393]

公司全称: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008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目前已经正式立案 

目前状态:正式起诉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 

诉讼时效:                        

 

一、索赔条件

 2018年4月21日  2021年1月25日 买入天海防务(300008)股票,并在2021年1月26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登记,本所已经代理部分投资者完成立案工作。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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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情背景

2021年1月25日,天海防务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21-2-007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启动立案调查——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锁定天海防务的违规线索。

2021年12月15日,天海防务(300008)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1】15号)。这意味着证监会对天海防务信息披露违规的全部事实已经查清,接下来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

2022年8月2日,天海防务(300008)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16号),该处罚决定进一步证实了投资者索赔的法理依据,也证实了投资者按照民事特殊侵权程序起诉索赔的正当性。


三、证券律师分析 

“天海防务”成立于2001年,2009年在深交所上市,是船舶综合科技类上市企业,现有主营业务涵盖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研发设计与建造、应急救援产品研制、清洁能源应用三大领域。

2021年1月25日,天海防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与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不同的是,其原因是“涉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一直从事证券索赔案件代理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宋联民主任提出“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是指什么?这与通常所说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有何不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所指较为宽泛,有内幕交易、操纵股价、证券欺诈等多种类型,而“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则专指“信息披露”方面的证券欺诈违规情形,常见为财务造假,包括“诱多型”和“诱空型”这两种信息虚假陈述违规。

时隔18个月之后,证监会完成调查,天海防务被正式处罚,这预示着投资者的索赔案件获得了进一步的证据支撑。经证监会查明,天海防务涉及的主要违规行为如下(一)2017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金海运”涉嫌通过虚构相关游乐设施贸易业务,虚增营收6144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197万元,导致天海防务2017年报虚增利润3946万元,占2017年利润总额的18.16%。(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情况。

一直从事证券索赔案件代理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强调: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天海防务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索赔弥补损失。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应该积极通过诉讼索赔,以此挽回损失。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30日,天海防务股东人数约为12万户,这意味着众多投资者或具有索赔资格。

 

四、最新财报 

本文设置“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也就是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海航控股的赔付能力问题。

2021年年报显示,天海防务2021年度实现营收14.2亿元,同比增加1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597万元,同比增加1.62%;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540万元,同比增加182.1%。截至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4.6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78亿元。公司净资产相对充裕,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后期胜诉后实际获赔概率。

五、审计机构的责任

在天海防务的索赔案件中,2017年度为其提供年度财报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也有可能同步走上被告席。

      审计机构如果默许上市公司财务数据造假,或者未尽勤勉之责导致对年度财务审计资料失察,未能有效识别巨额利润造假违规情形,按照会计行业标准规范或将依法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审计机构普遍购买了强制执业保险,对其责任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应该具有赔付力,投资者应当积极行权、维权。  


六、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

投资者应当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目前全国各地已有投资者在陆续联系我们进行索赔登记。

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最新一批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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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以打开手机App或电脑页面,对照检索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投资者后期如果加入索赔,除了注意共同被告的数量,尽可能把受处罚的“董监高”都列为共同被告以锁定胜诉之后的实际赔付能力之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截止时间的问题)。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先加律师微信,咨询维权流程,共享索赔动态。

     

七、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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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维权成本

您可以到访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宋联民主任。异地投资者可以访问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官方服务网,进行在线咨询或留言,也可以拨打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全国服务热线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您不需要亲自出庭,只需要花费准备索赔资料的时间,后期律师将为您全权代理,有任何动态,律师将主动致电联系您。在您收到上市公司赔付款前,您不需要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索赔胜诉后,上市公司赔偿款将直接拨付到您的银行卡中。

(一)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原告根据法律规定缴付至法院,必要时投资者可以申请本律师机构垫付诉讼费用。

(二)律师费: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实际赔付进账之后,再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支付律师费用。

 

九、后期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天海防务(300008)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赴 上海金融法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均由律师承办,当事人可不必亲自办理。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2018年4月21日2021年1月25日买入天海防务(300008)股票,并在2021年1月26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预登记。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同号)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微信已满)、13115008800(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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