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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T 赫 美 (002356) | 【索赔预登记】正式处罚未下达 + 2次被调查 +业绩亏损

更新时间:2021-04-18 | 阅读次数:[3896]

     公司全称: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356

索赔理由: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提起赔偿诉求

目前状态:起诉准备阶段(征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集体索赔) 

诉讼时效:                                        。

 

 一、索赔条件 

 2017.7.21 2019.4.30之间买入,并在2019.5.1及之后卖出或者仍然持有ST赫美而推定发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二、案情背景 

 2019.5.27,*ST赫美(002356)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2019.11.19*ST赫美(002356)公告称,深交所前日发布《关于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认定赫美集团及相关当事人有以下违规:(一)违规对外担保;(二)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四)银行账户、主要资产被冻结未及时披露;(五)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六)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2020.6.12,*ST赫美(002356)再次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证监会再次决定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2021.4.18),正式处罚结论尚未下达。

 

 三、资深证券律师分析 

2019.8.15,ST赫美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64 号和[2019]166 号)经查明,ST赫美存在以下问题:一、截至 2018 年底ST赫美公司资金被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逾 2 亿元、违规为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逾 11 亿元,且ST赫美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 2018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该等事项。二、ST赫美公司 2018 年年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对 2.48亿元预付款项、0.72 亿元其他应收款(往来款)的可收回性、3.92 亿元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克拉美”)股权转让款的可收回性等存疑事项。三、ST赫美公司在 2018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预计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 4.66亿元至亏损 3.95 亿元;在 2019 年 2 月 28 日披露《2018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业绩快报》,修正 2018 年净利润为亏损 13.88 亿元;2019 年 4 月 30 日,ST赫美公司披露了 2018 年年度报告,净利润再次修正为亏损 16.15 亿元。ST赫美对业绩进行重大修正,主要原因为业绩预告编制不审慎,未及时、充分考虑商誉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等明显事项影响。

  2021.1.27,公司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ST 赫美的股价已经连续1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如果被深交所根据强制退市的规定,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期将不设退市整理期。

  2021.1.30,公司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净亏损3.91亿元~5.6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7408元–1.0705元。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长短期借款已逾期未能及时偿还,导致计提较大金额借款利息和逾期罚息,以及因诉讼案件计提违约金等。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亏损金额已经大幅下降。

  2021.4.15,公司发布《2020年度业绩快报》,报告期内,*ST赫美实现营业收入46,647.0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02%,实现营业利润-59,876.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25%,实现利润总额72,861.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9,271.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77%。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减少,主要因公司债务逾期,资金紧张,各业务板块营运资金紧张,业务规模缩减,导致收入规模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主要原因系公司长短期借款已逾期未能及时偿还,导致计提较大金额借款利息和逾期罚息,以及因诉讼案件计提违约金等。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亏损金额大幅减少,主要因公司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减少以及因出售子公司确认股权转让收益。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13,507.13万元,较期初下降50.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5,504.05万元,较期初下降27.96%,主要系本报告期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以及公司经营亏损造成。

  2021年4月14日晚间*ST赫美发布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5550万元~83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052元~0.1573元。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仍然亏损。本报告期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资金紧张,长短期借款已逾期未能及时偿还,计提大额利息和逾期罚息。

  2020年半年报显示,*ST赫美的主营业务为钻石首饰销售业、电表行业、利息和手续费收入,占营收比例分别为:75.53%、19.48%、4.99%。

正在推进这只股票索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认为,ST赫美(002356)因涉嫌证券虚假陈述违法违规,已2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说明证监会已有明确的初步证据,能够锁定其存在证券虚假陈述的行为。后期,证监会下达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是大概率的事件,投资者应当做好索赔准备。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3月31日,*ST赫美股东户数为37550户,这意味着或有约3万名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提请投资者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起诉,ST赫美(002356)后期不会主动赔付受损的投资者。 

 

  四、维权成本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投资者承诺: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10%-20%)收取律师费。


  五、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佛山照明案、海润光伏案、振兴生化案、华锐风电、京天利、大智慧、上海顺灏、安硕信息、三房巷、宝利国际、大连控股、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嘉寓股份、贵酒(匹凸匹、岩石)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后期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ST赫美(002356)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身份资料:方便到或在 杭州 的投资者,后期请准备身份证原件到 杭州中院 现场核对;外地投资者需到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150元),供法院立案时核对身份信息。

 

  、再次明确索赔条件 

  在 2017.7.21 2019.4.30之间买入,并在2019.5.1及之后卖出或者仍然持有ST赫美而推定发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目前索赔预登记正在火热进行中。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兰路2号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1幢17层

索赔可联系主任助理:钱莉 17702511800(微信 s17702511800)

 重大疑难案件,可详询本所主任宋联民 1391300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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